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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個家庭破裂時,受傷害最深的就是家里的孩子。離婚時子女撫養權糾紛的關鍵是如何保障子女健康成長的權利。因此,夫妻離婚時想要爭奪孩子撫養權,首先應該了解哪些方法有利于爭奪孩子撫養權。
離婚后,如果夫妻雙方有了孩子,他們可能會因為如何爭取撫養權而感到困惑和擔憂。那么離婚后如何爭取子女撫養費呢?咨詢專業離婚律師?
山東筑四豐律師事務所劉萬秀律師對此相關問題進行了詳細解答:
1、獲取雙方基本情況證據
收集雙方基本條件的證據,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質、工作環境、收入狀況、生活條件、教育程度、品格修養等,通過對基本條件的比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雙方的。即使夫妻倆的基本條件,比如工資收入、受教育程度等相差不是很大,也不代表沒有差異。比如,在爭奪孩子撫養權時,一方的思想素質尤為重要,因為直接撫養人的思想素質將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
2、獲取父母雙方基本情況證明
很多時候,真正照顧孩子的不是配偶任何一方,尤其是學齡前兒童,通常是父母一方。因此,孩子以前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照顧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和身體狀況,往往是影響孩子監護權的重要方面。
3.兒童生活環境證據收集
離婚案件中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原則是不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如果雙方都離婚了,但一方距離學校較近,或者居住區較成熟,對孩子的教育和生活最有利,當然獲得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會更大。因此,這方面的證據收集工作也是必要的。
4、孩子的意見很重要
一般情況下,法院在處理監護權問題時,會認真聽取十歲以上兒童的意見,并以書面形式記錄下來。離婚前或者離婚過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尤為重要,讓孩子愿意按照自己想要的方式生活。
十歲以上的孩子普遍比我們這一代人更加成熟,對離婚的意義和后果有了基本的認識。雖然這會對他們造成傷害,但是這種傷害是不可避免的,所以對孩子的成長是最有利的。一方撫養孩子也算是一種補救措施。
5.考慮法官決定孩子監護權的因素。
在子女撫養方面,爭論主要圍繞誰對孩子的成長更有利這個中心原則。例如,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爭論:
一是孩子的年齡。根據婚姻法及其相關規定,2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由女方撫養;如果孩子處于幼兒期,在同等條件下,法官更有可能將孩子的監護權判給婦女。
其次,從孩子的性別來看。如果孩子是女孩,而且已經快十歲了,因為女方在引導孩子度過青春期方面更有經驗,同等條件下,法院更有可能將案件判給女方。
第三,從雙方的經濟條件來看。如果父母一方的收入較高,他或她可能會為孩子提供更好的養育條件。在同等條件下,法院可以將孩子分配給收入較高的父母。
第四,孩子一貫的成長環境,比如孩子一直由爺爺奶奶照顧,或者孩子一直住在某所房子里,在房子附近上學等等,這些都是法官會考慮的因素在確定孩子的監護權時。
根據不同階段的加工條件,具體如下:
1.協議處理
離婚家庭的孩子是否隨父親或母親生活,可由離婚時雙方協商決定。如果雙方協議離婚,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孩子隨哪一方生活。
在訴訟離婚中,如果雙方就子女撫養權達成一致,法院一般會尊重雙方的協議,除非雙方的撫養子女協議嚴重損害子女的健康成長。
雙方同意輪流撫養子女的,應當尊重雙方的約定。
2.法院判決及處理
由于目前國家已經放開二胎政策,如果有兩個孩子,法院一般會判令一個人撫養一個。
對于獨生子女,當雙方積極爭取孩子撫養權時,法院一般會根據孩子的年齡以及是否有利于其健康成長來做出判斷:
1、孩子不滿兩歲
如果離婚家庭有兩歲以下的孩子,那么考慮到孩子較小,需要母親更多的照顧,而且有的可能還在哺乳期,法律規定離婚后孩子一般與母親一起生活。
但是,如果母親有特殊原因,確實無法或不愿意撫養孩子,她可以與父親住在一起。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親患有長期無法治愈的傳染病或離婚律師曾向她咨詢過重病、母親有條件贍養她但未履行養育義務等。
2、孩子兩歲以上
如果離婚家庭的孩子已經兩歲多了,雙方都在爭奪孩子的撫養權,法院應該平等考慮雙方的情況,看看孩子的生活哪一方更有利于其成長。
如果孩子與父母中的一方相處的時間更長并且對父母的感情更多,那么孩子應該與父母住在一起。有朋友問我,如果女方說孩子一直和她住在一起,男方也說自己大部分時間都在照顧孩子,法官會如何判斷?事實上,除了鄰居、親友的證詞外,法庭上最直接的判斷標準就是孩子愿意和誰在一起。
此外,在現代社會生活的壓力下,孩子長期與祖父母之一生活或與祖父母關系深厚是很常見的。這也可以作為決定孩子是和父親還是母親住在一起的一個理由。法院在進行調解或裁決時會考慮這一因素。如果孩子與祖父母關系密切,一般會規定孩子與父親住在一起。相反,孩子會和母親住在一起。當然,這是在雙方其他條件均等的情況下進行的。
如果一方患有無法治愈的傳染病,或者吸毒、偷盜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況,那么孩子自然不適合與其一起生活。
還要考慮哪一方父母更需要孩子。例如,一方絕育或喪失生育能力,那么在撫養孩子沒有不利的情況下,該方應優先咨詢專業離婚律師;又比如,如果一方沒有其他孩子,而另一方有其他孩子,則應優先考慮前者。
3、孩子十歲以上
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具有一定的辨別是非能力的人。因此,在離婚案件中,在處理孩子與誰一起生活的問題時,應考慮孩子的個人意愿。但這并不意味著十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可以選擇與誰一起生活。法院一般只會在父親和母親爭奪監護權且雙方都有撫養孩子的條件時,才會考慮孩子的個人意見。
對于成年子女去哪里居住的問題,法院會更多地考慮子女的意見。
以上回答了離婚時如何爭取孩子撫養權的問題。離婚子女撫養權糾紛法律解決的總原則是:從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出發,保護子女的合法權益,根據父母的養育能力、養育方式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糾紛。父母雙方的條件。
因此,如果您有權要求孩子與您一起生活,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法院離婚,請根據實際情況與專業律師聯系協商,最大限度地保障您對孩子的合法權利支持問題。正確的。
4、如果經濟狀況好,我一定能取得監護權嗎?
最高人民法院曾發布指導意見,規定夫妻離婚時,一般責令兩歲以下的子女與女方共同生活。這一規定讓一些人想當然地認為,只要孩子兩歲以上,媽媽對孩子的照顧就可以忽略不計。在一些離婚案件中,往往是男方因為經濟條件優越而堅持撫養孩子。
事實上,在爭奪孩子撫養權的過程中,無論孩子多大,法院都會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從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角度做出適當的解決。保護孩子的合法權益,并考慮父母雙方的養育能力和養育條件。
法院在評估哪一方適合撫養孩子時,不僅看物質條件,還看哪一方能更好地照顧孩子。法院的判決只是明確了孩子的監護權。沒有取得撫養權的一方未來仍然有撫養孩子的權利,有權利和張杰一起陪伴女兒長大。總之,一切都是為了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