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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互聯網的快速發展,人們的生活逐漸變得更加便捷。以前,如果你想買東西,你必須在線下購買。但現在,只要在網上下單,足不出戶就能買到自己喜歡的產品。
但也會出現不和諧的情況。
這不,送貨上門的價格導致快遞員和顧客之間發生了不愉快的事情,甚至還報警了。
當天,快遞員將顧客在天津購買的椅子送到了顧客家樓下,但結算過程中發生了沖突。
因為一開始約定搬這些椅子的運費是610元,但現在客戶改變了主意,只愿意支付460元。剩下的150元只有快遞員把100把椅子搬到14樓后才能支付。
快遞員表示,他不能接受這樣的要求,因為他已經同意不送貨上門,而客戶在這一點上也和發貨方達成了一致。
但現在他必須搬到14樓才能還清貨款??爝f員隨后表示,他可以將100把椅子搬到14樓,但每把椅子要額外收取10元的運費,總共1000元。
這個價格與之前的610相差甚遠,客戶不是很滿意。他還表示,剩下的150元只有快遞員把椅子搬到14樓后才會給。
雙方均不接受這些條件。最后,快遞員報了警,表示不會把椅子搬上樓。
警察趕到后極力調解,但顧客顯得很興奮,拿出賬單說是在14樓。
但14樓只代表一個地址,并不代表貨物要打包拿上樓。對此,我聯系了送貨方的老板,老板說貨物沒有像一開始承諾的那樣送貨上門。
最后雙方都表示要自行協商解決,但我覺得這主要是之前的溝通問題,所以大家在賣東西或者買東西的時候一定要說清楚,或者留下收據。
把這100把椅子搬到14樓加上從天津到杭州610元的運費,確實有點牽強。你怎么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