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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A地的A老師想賣掉自己新用的高端耳機,于是他把銷售信息發布到了二手交易網站上。住在B地的B老師買了耳機。A老師將耳機寄給B地點的B老師后,B老師對耳機質量表示不滿意,要求退款。A老師按照網站指引退款后,B老師拒絕退貨。現在A老師要起訴B老師退貨,該向哪個法院起訴呢?
河南振宇律師事務所:
網上簽訂的合同雙方發生爭議時,除協議管轄外,原告應當向對方住所地或者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被執行。在此類糾紛中,居住地是指被告經常居住地或者居住地,合同履行地是指收貨地。現在B老師的住所在B地,分娩地點也在B地,所以A老師應該去B地法院起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十條規定:“通過信息網絡訂立的買賣合同,通過信息網絡交付標的物的,以買受人住所地為履行合同的地點;通過其律師聯系方式以其他方式交付標的物的,以收貨地為合同履行地。合同約定地點的履行情況的,從其規定。”
鄭州律師:15324885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