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律師收費風險代理約定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律師收費風險代理約定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風險代理合同是當事人與律師簽訂的一種特殊的,其結果不可預測的一種合同,律師的代理費是與最終當事人取得的賠償或補償金額按比例掛勾分成的,最高金額可達到30%。簽訂風險代理合同多是這兩種當事人。一是經濟困難拿不出錢需要律師墊付所有費用。二是民事賠償或經濟糾紛復雜不能預測最終結果的當事人,為鼓勵律師盡力從而將律師收入與判決金額掛勾。簽訂風險代理合同一定要將最終賠償金額分段按比例支付代理費寫清楚
1、一般是按照訴訟標的額的大小來計算。涉及財產類的收費,一般是一萬元以下,收取1000元-元,超過一萬元不到十萬元的部分,按照5-6計算;超過十萬不到一百萬的部分,按照4-5計算。這種方式要求當事人先交納代理費,即便是官司輸了,費用也不退回。
2、辦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律師事務所經與委托人協商同意,可以實行風險代理。風險代理收費由雙方約定,但最高不得超過合同約定標的額的30。這種付費方式,律師事務所與當事人共擔風險,如果官司輸了,代理費就不用支付。
3、上述費用僅為律師代理費,在仲裁中花費的其他費用,如交通費、郵寄費、住宿費等費用,不論官司輸贏,都由當事人自己承擔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律師收費風險代理約定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律師收費風險代理約定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