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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況是這樣的:
我和老公合不來失業后,他不想再進步。他整天窩在家里打游戲,沒有顧及家庭生活。我忙于照顧年幼的孩子并經營一家幼兒教育中心。現在我不能再繼續打算和他離婚了。我現在已經賣掉了幼兒教育中心的股權,也算是提前轉讓了。夫妻財產?
——廣東劉女士
瑞鑫:
根據《民法典》第1092條:“如果配偶一方隱藏、轉讓、出售、毀壞或揮霍配偶的共同財產,或者偽造配偶的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的財產,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應當分割。黨派可能會分裂得更少或根本沒有。離婚后,對方發現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顯然,劉女士的行為是轉移夫妻財產。如果劉女士的丈夫有充分證據,可以請求法院依法裁定少分割或者不分割劉女士的財產。
那么,婚姻內財產轉移的常見方式有哪些呢?
1.隱匿銀行存款
離婚訴訟過程中,一方當事人并未提取工資卡和銀行儲蓄卡中的資金,而是存入其他銀行賬戶。庭審期間,他僅向法院提交了一張顯示有極小額存款的銀行卡證明。這種存款轉移方式比較復雜,操作也比較困難。
離婚訴訟中,一方當事人不提取原銀行卡內的資金,而是將剩余資金存入其他銀行賬戶。庭審時,僅將銀行卡中存款極少的部分提交給法院進行質證。這種存款轉移方式比較復雜,操作也比較困難。如果另一方未向法院提供一方當事人的所有銀行卡信息,法院將無法檢索所有銀行賬號。因為法院需要提供銀行卡號、開戶銀行等基本信息來支持銀行對賬單的檢索,所以并不能像很多人想象的那樣根據對方的身份證號調出所有銀行賬戶。
2、故意隱匿財物
較常見的方式之一是故意隱匿財產。對于對方不知道的存款、股票、基金、金融產品,甚至房產,如果對方根本不知道這些房產的存在,不知道從何下手,那就沒有必要花費時間和成本來轉移它們。
3、秘密將財產轉移到他人名下或者低價出售
對于不能隱匿的財產,配偶一方可以通過“贈與或者低價轉讓他人”的方式轉讓。有些人還會通過頻繁的小額支出進行轉移,因為在夫妻同居期間,小額支出很容易被視為夫妻共同生活的支出,很難被視為轉移財產的行為。
4、房產提前放在孩子名下
如果提前將財產登記在孩子名下,并取得孩子的監護權,就變相實現了財產轉移。因為法律要求有監護權的父母代表他或她管理孩子的財產。
5.向海外匯款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對于離婚但實際居住在國外的公民,不得進行財產裁決或強制執行。
瑞鑫的幾點建議:
1、準備離婚時,不要見對方轉移財產,自己也轉移財產。如果知道對方轉移了財產,此時最正確的做法就是盡快咨詢律師,如何應對并收集對方轉移財產的證據。
2、離婚后,如果發現資金出現異常變化或者多次超額支出,一定要留意并收集相關證據。一旦發現對方有上述財產轉移行為,可以及時向法院報告情況。法院核實屬實后,可以分割轉讓的財產。
3.如果擔心隱性財產轉移,首先記得收集上述配偶的工作、資產、銀行賬戶、公司名稱、經營項目、外部金融環境、家庭信用債務結構、資產保全方式等信息,以及房地產、商店和公寓的位置。你需要掌握基本信息。如果你不注意,誰能幫助你?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