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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律師收費是一次性付清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律師收費是一次性付清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按實際情況,對于律師的支付方式,當事人可以協商確定,所以,你可以與律師協商進行最終確定。
一、律師應當以其所在律師事務所的名義統一收案收費,不得私下收取律師費。
二、律師費不同于辦案經費,律師為處理受托事務支出的必要費用仍須委托人承擔。比如交通費、住宿費、司法鑒定費等。
三、律師費不同于訴訟費,律師費是基于委托關系產生的民事代理費用,訴訟費是基于向法院提起訴訟產生的強制性費。律師費是可協商的,訴訟費是不可協商的。 (提醒:各地區的律師收費標準是不一樣的。)
一般來講律師費有兩種收費模式。
1.正常的一般為事前,也就是您與律所或者律師簽訂委托合同時候就約定好代理費或者辯護費。這個要事先繳納。
2.風險代理,當事人和律師協商一致,事前只是支付一小部分費用或者不支付費用,待案件完結后,按照標的額。或者實際司法效果,進行按比例支付律師費。比如,訴訟起訴要求被告支付一百萬欠款。風險律師代理前不收費,一直到案件結束,將這一百萬要回,風險律師最高收取一百萬的三成作為律師費,即三十萬以下!綜上,事前給付費用小!風險代理,律師與當事人風險共存,費用高!托人選擇什么樣的方式支付律師費可以與律師在委托合同中約定。另外在我國,律師接受律師協會的管理,對于律師收費,行業有固定的比例標準。律師需要在行業標準的范圍內收取律師費,違反者,將被視為違規并給以一定的處罰。
你好。
關于你所說的這個問題,應該具體問題具體對待,而不能籠統的回答你。
第一,目前所有的案件都是要收費的。
根據法律規定,律師不允許免費代理案件,因為這樣涉嫌不正當競爭。
如果有律師不收費,代理案件很有可能需要受到律協的處罰。
第二,收費的形式可以協商。
正常情況下一審二審案件都是要收費的,只是有的收費方式不同而已。
比如有的是一審二審打包收費,一次性收取。如果沒有二審也不退退費。
這種方式其實對當事人并不有利,因為畢竟剛開始的案件難以預料到,是不是要有二審這個程序。
所以大多數律師都會建議當事人一審二審分開支付律師費。如果二審程序發生了,再談二審的收費,為時不晚。
當然因為一審二審都是委托的,同一個律師,這個時候可以和律師協商二審的收費標準,可以適當的降低。
希望上市解答對你有所幫助。
可以約定分開收,也可以約定打包收,打包肯定更優惠。二審單獨委托的,肯定費用高。所以就看案件打二審的幾率有多大了,一般標的大的案件,一審的代理費高,律師也會主動將二審給包含進去,如果是風險代理的,自然是二審和執行都包含的。
按照規定,律師對每個民事案件及每個階段都要收取費用。若不收取費用,涉嫌不正當競爭,律協可以對其進行處罰。
在簽訂委托代理合同時,雙方可以對案件的收費進行協商,到不得過分低于正常價格。在委托時,可以對一審進行委托,也可對案件的二審、執行一并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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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律師收費是一次性付清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律師收費是一次性付清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