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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公務罪是什么罪
妨害公務罪是指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人大代表依法執行職務,或者在自然災害、緊急情況下,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紅十字會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行為。依法履行職責,或者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履行國家安全任務的行為,雖未使用暴力,但后果嚴重。本罪在主觀上僅限于故意,即行為人必須明知上述人員依法執行公務并予以阻礙才能構成本罪。犯此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妨礙公務罪的典型刑期是多長?
犯妨礙公務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法律依據:《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條【妨害公務罪】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監視,或者罰款。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依法履行職責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在自然災害、突發事件中,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任務,未使用暴力、威脅,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對依法執行任務的人民警察實施暴力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轉載自:法律智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