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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我想在收到全部工傷賠償后解除勞動合同并重返工作崗位?
答:
原則上,領取工傷賠償與能否在原用人單位工作沒有必然聯系。
我們先看看,工傷能都享受的待遇和賠償包括哪些?
1、工傷醫療期間工資由公司按正常工資支付。
2、工傷醫療期間的醫療費用由工傷保險報銷。
3.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勞動能力鑒定結果包含傷殘等級的,由工傷保險支付。(某些殘疾級別可能可以獲得殘疾福利)
4、一次性傷殘就業補貼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貼。因部分傷殘程度終止勞動合同時,這兩項費用分別由公司和工傷保險支付。
注:如公司未為員工購買工傷保險,則上述工傷保險支付的費用全部由公司承擔。
那么如何拿到工傷賠償,還能在原單位上班呢?
1、傷殘等級為1-4級的,公司不能解除勞動合同,只能按規定每月發放傷殘津貼,直至退休。
2、傷殘等級為5-6級的,公司可適當安排工作。如因公司原因無法安排的,仍按規定支付傷殘津貼。
3、傷殘等級為7-10級,勞動合同到期或者職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費,用人單位按規定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費。支付一次性殘疾就業補貼。
綜上所述,只要存在傷殘級別,只要員工不主動辭職,公司只能解除勞動合同,直至現有勞動合同到期,并且還必須支付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