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在實際工作中,會計師會遇到各種需要轉出進項稅額的情況。對此,隨之而來的一個問題是:進項稅額轉出后,附加稅是否可以減免?這里,我們所說的“加免”主要是指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學費……在實際工作中,會計師會遇到各種進項稅額需要轉出的情況。對此,隨之而來的一個問題是:進項稅額轉出后,附加稅是否還能減免?
這里,我們所說的“附加減免”主要是指與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相關的減免政策,具體如下: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有關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圍的通知》財稅[2016]12:號
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水利建設基金的免征范圍為當期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擴大到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的付款人。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和宏觀調控需要確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稅額的50%以內。使用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及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
回到我們的問題,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后,附加稅是否可以享受上述財稅[2016]12號和財稅[2019]13號的減免稅政策?
小編認為,這里其實還涉及到另外兩個問題:
一、適用附加減免稅政策的條件
2.附加稅費的計算依據
1)財稅[2016]12號的適用條件為:
月銷售額或營業額按月不超過10萬元的繳款人
2)財稅[2019]13號的適用條件為: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可見,上述兩項政策的適用條件要么與納稅人銷售額有關,要么與納稅人性質有關,稅額轉移不會影響打折。它不影響納稅人的性質。進項稅額轉移最直接的影響是實際繳納的增值稅。從這一點來看,進項稅額轉移不會影響納稅人是否可以享受額外免稅。
3)附加稅費計算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
第三條城市維護建設稅按照納稅人實際繳納的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計算,分別與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同時繳納。
國務院關于修改《征收教育費附加的暫行規定》號的決定:
教育費附加按照各單位和個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稅額計算。
增值稅是主要稅種,城建稅、教育附加等是增值稅的附加稅費。附加稅費根據主要稅種稅額的增減而變化。進項稅額轉移導致實際需要繳納的增值稅增加,因此附加稅費也應相應增加;是否適用免稅政策應根據相應政策的適用條件來判斷,而不是根據繳納多少增值稅來判斷。
以河北某納稅人咨詢為例:
某一般納稅人上個月沒有收入,但因進項稅劃轉而繳納了增值稅。月銷售額低于10萬元的,是否可以免征這部分增值稅對應的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
分析:
納稅人為一般納稅人,非小規模納稅人,不適用財稅[2019]13號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政策;
納稅人上月無收入,且符合財稅[2016]12號“月銷售額或者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的適用條件。因此,可以免征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但不免征城市維護建設稅。
附錄:
《稅務口徑:進項稅轉出后附加稅費是否減免》
增值稅進項稅額需要轉出的情況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十條下列各項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扣除:
用于簡易計稅稅目、增值稅免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
購買的非正常損失的貨物,以及相關的勞務、運輸服務;
在產品、產成品非正常損耗消耗的外購貨物、勞務、運輸服務;
國務院規定的其他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