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今年4月1日,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正式實施,其中進一步明確了擁擠交通違法行為的要點。根據近期查處的案件,給大家梳理一下。不會得分,但會記錄6分。近日,靜海分局交警支隊大邱莊大隊交警在團泊大道開展管理作業時,依法對駕駛員駕駛的客車進行攔截檢查。經查,該車核載載有6人,實際載有7人,存在超員違法行為。駕駛校車、公路客運車輛、旅游客運車輛超過核定載客人數20%以外的其他客運車輛違法行為的,由交通警察處100元罰款。6分鐘后,在同一地點,交警依法截停檢查駕駛員車輛時,發現車輛載有12人,實則載有15人,存在超員違法行為。根據法律規定,駕駛7座以上客車載客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但未載客的違法行為,交警將處200元罰款,并扣駕駛證6分。50%。注3:4月18日13時,公安局冀州分局交警支隊棒軍大隊交警正在棒軍鎮附近開展違法活動集中整治行動。一輛面包車看到執勤的交警后,有明顯減速、停車的跡象。經現場檢查發現,這輛載有8人的面包車實際載有10人,屬于超載20%以上但未達到50%的違法行為。車上還有一位同事。由于當天車輛無法部署,他想:“距離不遠,再帶兩個人,一會兒就到了,問題不大。”幸運的是,司機違章駕駛。最終,交警責令司機安全轉移車內人員后,因違法行為被罰款200元,駕駛證扣3分。很多司機不明白為什么有的司機超車不扣分,有的扣6分,有的扣9分,有的扣12分。我敲黑板,把重點再告訴你一遍。駕駛校車、公路客車、旅游客車超過核定人數20%的,不扣除駕駛證。乘坐7座以上客車的乘客人數超過核定人數的20%但未達到核定人數的50%的,從駕駛證中扣6分。駕駛校車、公路客車、旅游客車以及七座以上客車以外的其他客運車輛,載客量超過核定載客人數的20%但未達到50%的,扣3分從駕照中扣除。駕駛7座以上客車載客量超過核定人數50%但未達到核定人數100%的,駕駛證將被扣9分。駕駛校車、公路客車、旅游客車以及七座以上客車以外的其他客運車輛,載客量超過核定載客人數的20%但未達到50%的,扣6分從駕照中扣除。駕駛校車、公路客運車輛或者旅游客車以外的其他客運車輛載客量超過核定人數100%的,扣12分。交警提醒,擁擠駕駛存在安全隱患,不能“擁擠”。請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要擁擠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