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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律師收費誰來出錢啊多少錢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4個相關介紹律師收費誰來出錢啊多少錢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1. 律師事務所既有國企也有民營。
2. 根據中國律師協會的規定,律師事務所可以由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單位或個人設立,因此既有國企也有民營。
3. 律師事務所的所有權形式多樣,除了國企和民營,還有合資、合作等形式。
律師事務所既有國企也有民營。
1. 律師事務所可能由政府出資或控股,屬于國有企業。
這類律師事務所大多為綜合性律師事務所,并承接著各類涉及國家利益或公益事項的法律服務工作。
2. 也有一些律師事務所由私人投資或創辦,屬于民營企業,這類律師事務所會以商業案件或者涉外法律業務為主要服務方向,經營模式類似于其他企業。
律師事務所一般屬于民營企業,而不是國企。雖然有些律師事務所可能與政府機構有合作關系,但它們通常是獨立的法律實體,由律師或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擁有和管理。律師事務所的經營和管理方式與其他民營企業類似,它們需要自負盈虧,自主經營,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市場規則。
合伙律師事務所主任必須是合伙人。
根據《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 律師事務所負責人人選,應當在申請設立許可時一并報審核機關核準。
合伙律師事務所的負責人,應當從本所合伙人中經全體合伙人選舉產生;國家出資設立的律師事務所的負責人,由本所律師推選,經所在地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同意。
個人律師事務所設立人是該所的負責人。
這個案例有幾個點有些疑惑:
一是、同事借題主名字購房,題主出錢,對方居住,對方有條件購買經適房時還“歸還”房屋;
二是、同事是否后來是否取得購房資格不知道,不僅不歸還房屋,還轉讓房屋,同事是否支付題主購房款不知道,按照題目描述的情形應該是未支付;
三是、轉讓給外單位人員,怎么轉的?啥手續沒辦,交了錢就住進去了?通常經適房是只能出售給具有購房資格的人,房屋登記所有權人應當是題主才對,即便沒有辦理房產證,外單位人員憑啥相信同事就是所有權人,購房合同寫的購房人是題主,購房款也是題主交的。
至于律師收費,不知題主身處何地,各地標準不一樣,北京已全面放開,交給市場自主調節,自行收費。經適房可說是收費的參考標準之一,但是影響不大。
舉例來說,律師辦理一件價值幾百、上千萬的商品房糾紛案件和辦理價值幾十萬元的經適房糾紛案件,兩個案件耗費的工時可能差不多,幾十萬元經適房案件可能并不比上千萬的商品房案件簡單。當然,標的額幾千萬,收取數十萬代理費的還算正常,但是標的額幾十萬元收費幾十萬,不是每個人都能承受,大家都能算明白這個經濟賬。因此大額商品房和經適房如果各項指標都相同,房屋價格將成為影響律師收費的關鍵因素。
總之,按照相關規定,律師收費應當綜合考慮耗費的工作時間、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當事人的承受能力、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等確定,你可以去當地咨詢幾家律師事務所,能夠得出大致的收費數額。
各地律師收費都有標準,一般是按照標的數額收費,像你說的這種情況,一般是按照房屋價格的一定比例收費.當然,如果家庭確實困難,可以適當減免,雙方協商費用降低點.不知道我的回答能否解惑,還有疑惑,再溝通!
謝邀。關于這個問題,簡單說一下,我個人認為主要原因不外乎:
一是習慣了免費,對收費事務不適應;
二是對律師這一職業以及律師的不了解,以為律師也是吃國家飯的,殊不知除公職律師外,律師是自由職業,國家不會給律師支付任何薪水(指定提供法律援助獲得的微薄補助除外)。不知道時間成本通常于律師而言是最大的成本,其要接待當事人、聽取陳述、研究當事人攜帶的資料、進行法律分析、提供意見,都需要花時間和精力,不是三五分鐘、三句話兩句話就能解決的,尤其是問題比較復雜的情況下需要花費的時間更多,這時間成本不可能律師自己來買單,除非是做公益。
三是有的當事人并不尊重律師,來咨詢純粹是為了貨比三家、詢價,如果咨詢不收費,時間花在這上面純屬浪費。
四是付費體現的是對律師對知識的尊重,收了費,律師可以盡心的提供法律意見。不收費,律師可以三言兩語就隨便打發了,甚至可以直接告訴你去自行百度。
五關于同一咨詢問題不同律師可能會有不同的意見,這并不反常,因為角度、立場、獲取信息、對法律法規的理解等不同,得出的結論就會有不同。但律師不是裁判者,律師的意見不代表就是最終有效的法律意見。法官才是中立的裁判者,只有法官才能做出裁定意見。這也是為什么律師不能承諾案件結果、提供法律意見時往往告知是本律師認為再來個但是的主要原因之一。
以上意見,僅代表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咨詢收費本身就有問題,現今一部分無良律師為掙錢,費盡心思找案源,賺黑錢,處處要錢,豈不知咨詢你個問題只是說幾句話達不到什麼價值,買東西還得看見東西吧,你就獅子大張口,動則百元,搶錢呀。所以百姓難以接受,律師收費不明確,隊伍參差不齊,兩三人就來個律師所其間水平太低,由于道德喪失以錢為主,有些律師對疑問根本解答不上來,造成現今律師亂收費不辦事的大有人在。
咨詢收費,很多人不適應。我認為當事人和律師都有原因!
首先,國內的律所大都是中小律所,管理散漫,律師多是個人辦案,有團隊的很少,即使有也是三五個人,一個律師啥活都干。當事人懷著朝圣的心情來尋求大律師幫助,結果發現你還不如一些個體戶的組織機構規模大,導致當事人對律師的尊重度不夠。而且有許多問題律師都是模棱兩可的回答,沒有給當事人提供有效的解答,當事人當然不愿意付錢!
其次,從當事人來說,他們的習慣是花錢買貨,錢花了總要見到點東西,找律師咨詢,除了你的幾句話他什么也沒得到,這幾句話還不一定有用,那再讓他花錢肯定心里不舒服。
再次,許多律師為了獲取案源,各種手段都用上,甚至不惜價格戰,律師費沒有最低只有更低,完全不按指導意見收取。所以當事人擁有多種選擇權,完全不需要付費咨詢!
那么,有什么方法讓律師做到咨詢收費嗎?有,那就是要回答問題紙面化,接待律師等級化。當事人指名要見的律師,即使咨詢收費他也愿意。還有一些當事人,不知道找誰,貿然找到所里想要解決問題。這時接待的人就很重要了!首先要了解他的咨詢內容,如果相對簡單,建議免費算了;如果比較復雜,那不妨給他推薦兩個律師,咨詢收費標準有高有低,讓他自己選擇,這樣一般也能收到咨詢費!當然最好能把回答內容以法律意見書的方式給咨詢者一份,也讓他能心里平衡一下!
最后說下我的做法!我對咨詢者很少收費,大都是免費的;凡是收費的,都是我不想接他的案子,想讓他早早離開,所以想用咨詢費把他嚇走!可是經常是你剛報完價,他說好,沒問題,然后交錢等著你解答,搞的我有時候也很無奈。所以有時也就經常隨心而動,看人下菜碟了!
真正負責人認真回答問題律師并不多,因為好多問題律師也是現找各種材料。真正高水平的律師并不多,能做到現場回答復雜疑問的律師太少了,都說些模棱兩可的話,當事人當然不滿意了,更別說出錢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律師收費誰來出錢啊多少錢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律師收費誰來出錢啊多少錢的4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