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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很多時候我們會發現,無論是購物、旅游、學習還是工作,都離不開法律知識。我們應該學會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用人單位每月20號發工資是否違法的問題而無法解決,您可以從本文的內容中找到答案。
用人單位每月20號發工資違法嗎?1.用人單位每月20日發放工資是否違法?
公司每月20日發放工資并不違法,只要在約定或規定的時間內支付工資就是合法的。至于何時發布,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因此,由雇主決定何時簽發。
如果約定了工資支付日期,但違反約定在20日支付工資,則屬于違約行為。工作日按時支付工資,但因其他正當理由延遲一次或者幾次,并說明理由的,法律允許。如果約定20日支付工資,則是合法的,因為工資支付日期是雙方自由約定的。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7條
工資必須在雇主和雇員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在最近的工作日提前付款。工資應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以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2.1倍工資、3倍工資還是2倍工資?
三倍工資是國家法定節假日。企業安排工作時應支付平時日工資的三倍,即平時日工資乘以3。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三條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者規定的工作任務后,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工資:
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超出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延長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不低于本法規定的勞動者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但無法安排補休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日工資或者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勞動合同中規定的;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和依法休假期間工作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日工資或者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合同。
3、用人單位拖延拖欠工資多久屬于違法?
拖欠工資的全稱是不合理拖欠工資,即用人單位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未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的行為。我國《勞動法》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不得無故克扣、拖欠勞動者工資”。“按月支付”包括以月薪形式支付工資,也包括按月支付工資。每月支付。
因此,用人單位應當在自然月結束后30日內支付工資。如果超過30天,則構成拖欠工資。
如果遇到拖欠工資的情況,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索要工資。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您還可以通過仲裁或向法院申請付款令來索取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30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和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通過上面文章中的內容,大家對于用人單位每月20日發放工資是否違法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議您多了解這方面的相關法律知識,以便在遇到法律問題時能夠妥善處理。您可以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對于上述文章中的問題,如果您還有不清楚的地方,需要了解的,可以直接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與律師在線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