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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在生活中是一種對嫌疑人的逼迫步伐,對于刑事拘留的相關常識我們介紹了很多,今天我們來介紹一下關于刑事拘留后的一些處罰,那么刑拘后一定會判刑嗎?如下是上海刑事辯護律師為您整理的刑拘后一定會判刑嗎的相關法律知識:
一、刑事拘留后必定會被判刑嗎?
刑拘后分歧定會判刑。刑拘是一種刑事偵察逼迫步伐,偵察過程當中或許偵察完結后,假如偵察構造覺得犯法嫌疑人不組成犯法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則可以決定撤銷案件;移送公訴機關審查起訴后,公訴機關認為不構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可以做出不起訴的決定;起訴到人民法院的,經過審判,法庭認為不構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可以宣告無罪或者免予追究刑事責任
《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劃定: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不追查刑事義務,曾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細微、傷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法已過追訴時效時日的;
(三)經特赦令罷黜刑罰的;
(四)按照刑法奉告才處置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法嫌疑人、被告人殞命的;
(六)其余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刑事拘留的時間
《公安構造辦理刑事案件步伐劃定》第一0九條的劃定,刑事拘留的時間有三種:
(一)關于被拘留的犯法嫌疑人,經由檢察覺得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內提請檢察院審查批準。
(二)延長一至四日
即在非凡情況下,經縣以上公安構造負責人同意,提請檢察同意拘系的時候,在原有三日基礎上延伸一至四日。在法律實踐中非凡情形普通指犯法嫌疑人的行動構成為了犯罪的重大嫌疑,但犯罪事實尚未查明;案情復雜、證據材料的收集尚不足以提請批準逮捕的;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主要證據的鑒定結論尚未作出,影響確定案件性質的。
(三)三十日
即關于流竄作案、屢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龐大懷疑份子經縣級以上公安構造負責人同意,提請檢察同意的時候能夠延伸至三十日。此種流竄作案是指跨市、縣管轄范圍連續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縣繼續作案;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結伙作案是指兩人以上共同作案。
刑事案件的嫌疑人、被告人是不是有罪,是不是需要被追查刑事義務,這要經由國民法院的審訊以后能力肯定。而刑事拘留普遍是發生在法院作出訊斷裁定以前,而在此以前任何人都不能肯定地說嫌疑人、被告人就一定是有罪的,即使此時有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如刑事拘留、逮捕等等,也無法直接斷定之后就一定會對嫌疑人、被告人判刑。
以上便是上海刑事辯護律師講解的刑事拘留后是不是會判刑的相關常識,如果您觸及到了相關的法律題目,可以咨詢上海刑事辯護律師,如果需要委托律師案件,可以詳細與律師事務所專業律師進行溝通,從而最大化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