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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我國的離婚率不斷上升,不少昔日恩愛如初的夫妻,為了分割財產而鬧上法庭。飛漲的房價讓人興奮,社會上為了分割房產而騙婚的案例也很常見。對此,國家進一步完善了婚姻法中如何分割財產的內容。我們來看看新婚姻法是如何規定房產該如何分割的?
1.如何區分個人財產和共同財產?
1、房產證上注明房產為夫妻兩人所有,且房屋為婚后購買的,除非有特別約定,仍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2、房產證上注明為單獨所有且房屋為婚前全額購買的,視為個人財產。
3、房產證上注明為個人所有,且房屋為婚后購買,并有公證協議的,貸款由個人償還,視為個人財產。
2、新婚姻法下房產如何分割?
1、根據婚姻法規定,一方將房產贈予另一方的,離婚時房產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六條結婚前或者婚姻存續期間,雙方當事人同意將一方擁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人應當在結婚前辦理贈與房產變更登記。捐贈被撤銷,對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如果一方向另一方贈與房產,即使結婚多年,只要房產沒有轉移,贈與方就可以撤銷贈與。離婚時,財產仍歸贈與方所有,不予分割。
2、根據婚姻法規定,父母一方出資購買房屋的,離婚時財產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婚后父母一方出資為子女購買房產,且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以依照婚姻法第十條的規定分割財產。第8條第3款的規定應視為僅贈與一名子女,且房地產應視為配偶一方的個人財產。此時,如果一方父母婚后出資購買了一套房子,且產權登記在子女名下,則屬于給子女的贈與,保管期間與對方沒有任何關系婚姻的時期。如果離婚,該財產將被視為配偶一方的個人財產,不會分割。
3、根據婚姻法規定,如果雙方父母出資購買房屋,離婚財產應當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釋三》以父母雙方出資購買的房產進行投資,且產權登記在其中一名子女名下的,該房產可按父母所占份額視為雙方所有出資。股份為共同所有,除非當事人另有約定。婚后父母雙方出資購買的房屋,無論產權登記在哪一方,離婚時均按照出資份額進行分割。
3、財產分割應遵循哪些原則?
房子是家庭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的居住手段。正是因為它的重要性,才引發了各種沖突和爭議。當夫妻離婚或家庭成員分居獨立時,他們不可避免地要處理共享房屋的問題。實行分割分配。但房子不能拆。財產分割的基本原則如下:
1、分割房屋是為了最大程度地保護房屋的完整性。盡最大努力不要損害房屋的現有價值。專為一人獨占,而給予他人金錢或其他形式的補償。
2.采取共同的方法。大家出價的方式。賣掉房子,大家平分價。
以上就是新婚姻法下財產該如何分割的具體內容。希望更多剛想買房結婚的朋友能夠了解財產分割問題,然后更好地決定房產證上應該寫誰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