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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媒體經常報道銀行要求提供親屬關系證明的“怪聞”。比如,家人因故去世,需要去銀行查詢他名下的存款信息,銀行要求提供“你媽媽就是你媽媽”的證明等等,這一消息讓人瞠目結舌、感嘆不已。在政府精簡行政審批流程和材料的今天,銀行作為商業性、營利性機構,應本著便民、便民的原則提供相關服務。
事實上,2019年,銀保監會、司法部已發布相關文件,對此類詢問進行了明確規定。中國銀保監會、司法部于2019年4月4日聯合發布《關于簡化查詢已故存款人存款相關事項的通知》號通知,通知稱“已故存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須出示已故存款人的死亡證明及證明文件”經公證的遺囑指定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單獨或者聯名向所在地的銀行申請證明親屬關系的材料和有效身份證件。存款憑已故存款人的死亡證明、經公證的遺囑和存款人的有效身份證件辦理存款查詢業務。金融機構提出書面申請辦理存款查詢業務。
家屬可以查詢的范圍包括存款余額以及銀行業金融機構自行發行或管理的非存款金融資產余額。
銀行形式審核符合要求后,書面通知申請人查詢余額。代銷金融產品金額無法確定的,銀行應告知申請人向有關機構查詢。
你明白嗎?未來,查詢已故親人的銀行存款將有法可依,銀行也不再需要奇怪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