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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墜落責任:從建筑物上投擲物體或從建筑物上墜落物體造成他人損害。除非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否則很難確定具體的侵權人。侵權人應當對建筑使用者進行賠償。建設單位或者建設單位賠償后,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下面就和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1、關于高空墜落的責任分工2、住宅樓內高空墜落物是否由物業負責?關于高處墜落物責任分工
《民法典》
第1253條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立掛物墜落造成墜落損害,其所有者、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對他人造成損害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業主、管理人、使用人賠償后,有其他責任人的,業主、管理人、使用人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第1254條禁止從建筑物上投擲物體。從建筑物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墜落造成他人損害的,侵權人應當依法承擔侵權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以外,由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建筑使用者得到補償。可能造成損害的建筑使用者賠償后,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物業服務公司和其他物業管理人應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發生前款規定的情形;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依法承擔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
出現本條第一款規定情形的,公安機關等機關應當及時調查,依法查明責任人。
住宅樓高處墜落物,業主是否負有責任?
從高處墜落物體是個人的違法行為。從法律角度看,掉落物品的人或者掉落物品的團體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物業管理公司應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發生前款規定的情形。物業公司只需證明物業管理的法律和合同義務即可。全力配合業主解決此事。這才是物業管理公司應該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254條禁止從建筑物上投擲物體。從建筑物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墜落造成他人損害的,侵權人應當依法承擔侵權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以外,由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建筑使用者得到補償。可能造成損害的建筑使用者賠償后,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物業服務公司和其他物業管理人應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發生前款規定的情形;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依法承擔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
出現本條第一款規定情形的,公安機關等機關應當及時調查,依法查明責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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