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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今社會,離婚率居高不下,很多人是真正想離婚,但也有很多人只是一時沖動。那么提出離婚后是否可以反悔呢?上海離婚訴訟律師來為您講解相關問題。
一、當事人在什么情況下可以提出撤銷請求?
《民法典》第1052條規(guī)定,被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婚姻。撤銷婚姻的申請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撤銷婚姻的請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條規(guī)定:一方對于患有一些重大影響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面可以通過向人民法院根據(jù)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一個或者我們應當能夠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發(fā)展提出。
二、還有哪些群體不適合結婚?
(1)遺傳性或先天性畸形以及患者進行禁止他們結婚。如患有生殖系統(tǒng)器官畸形、嚴重的性功能障礙等,這些病在治愈我們之前學生不宜結婚。
(2)各種嚴重智力低下者。如某些代謝疾病或腦炎癥后遺癥。
(3)發(fā)生某些急性傳染病、血液病、心、肝、臀部等重要器官的嚴重疾病時,在疾病治愈或緩解之前(包括剛剛穩(wěn)定下來的),暫不結婚。
(4)患有常染色體進行顯性基因遺傳染病者、隱性降低遺傳染病者。
(5)染色體易位平衡的病人,例如先天缺陷及愚蠢等。
(6)患有一種多基因控制遺傳染病患者不宜進行結婚,如精神人格分裂癥、狂躁或抑郁性精神病、重癥患者先天性心臟病和原發(fā)性嚴重癲癇等。
以上是上海離婚訴訟律師為您整理的關于婚前隱瞞病情,可以請求撤銷離婚嗎?相關法律知識,希望對你有幫助。如有其他法律問題,歡迎來電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