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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律師收費按賠償金額嗎合法嗎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律師收費按賠償金額嗎合法嗎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不可以,律師費需要自負費用,訴訟費由敗訴方承擔。
1、當事人事先約定,在雙方發生爭議并訴至人民法院的情況下,敗訴方應承擔勝訴方的必要、合理的律師代理費。根據“意思自治”的原則,在法無明文規定時從當事人約定(以不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為前提);
2、當事人在合同中設置了仲裁條款,或者事后達成仲裁協議。在此情況下,當事人可以根據所選定仲裁機構的仲裁規則來判斷是否能夠要求對方承擔律師代理費。大部分仲裁機構(包括瑞典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SCC、美國仲裁協會AAA、倫敦國際仲裁院LCIA、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CIETAC等等)均支持勝訴方基于辦理案件而支出的合理費用所提出的請求。
國家的司法部應該規定,凡是律師幫人家打打官司敗訴了,律師要主動把律師費用退還給自然人,省的他們在法庭上面吃了原告吃被告違背了自己的道德底線?這一點我給你點贊。??
一般來講,律師不會違反規定隨意承諾案子輸贏,案子敗訴,絕大多數情況下律師不會退還律師費,除非他在代理合同中明確承諾敗訴后退費。
為什么這樣說呢?
第一,有些案子,本身就是必輸的案子,找律師不是扳回敗局,而是減少自己的損失。
例如,故意傷害案子的動手者,交通事故的肇事者,這些案子本身當事人有過錯在身,過錯和損害后果有因果關系,賠錢是板上釘釘的事,找律師,只能是盡量核減對方的要價,減少自己的賠償數額,達到這個目的就很好了,不可能把人打傷了,還能爭取到受傷者賠打人者的錢。
第二,多數案子,找一個好律師能起很大的作用,但是案子輸贏有多方面因素決定,例如證據問題,當事人配合的問題,訴訟時效問題,法官的問題等等,這些環節都會影響案子的輸贏。例如一個案子,當事人提供一張借條,證明被告借錢了,但是法官問這么多錢你是怎么借給他的,有沒有相應的證據?結果當事人拿不出來,這種情況,責任在當事人自己而不在律師。
第三,案子輸贏,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是一個有歧義的概念。例如一個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原告主張賠償一百萬元,怎么是贏了?
甲說,拿到一百萬就是贏了。
乙說,拿到五十萬以上就是贏了。
丙說光盤了無用,執行到位才是贏了。
假定法院判被告賠原告一萬元,那么律師說,恭喜,咱們贏了。的確,對方賠錢了,也可以認為贏了,但是這個贏,實在沒有任何意義:訴訟費就13800,律師費好幾萬,加上其他費用,開支差不多七八萬,贏這一萬有什么意義?
【每日講法觀點】案件敗訴,律師是否該退律師費,這完全取決于委托人與律師事務所之間所簽訂的委托代理協議約定。有約定按約定處理,沒有約定則一般無需退費。
為什么沒有約定,一般無需退費?
委托人與律師事務所之間所簽訂的是委托代理協議,而委托代理協議的要求并不是成功做事,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根據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這種行為的效力直接歸屬于被代理人。
委托代理協議具有如下的特點:
根據委托代理協議的上述特點,可以看出委托代理協議并不要求受托人完成特定的成果,而只需要受托人代理的過程。
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根據合同法的基本原則,完全不禁止當事人之間合法的自由協商,如果委托人與受托人之間約定了不成功可以退律師費,該約定并不違反法律強制性的禁止規定,雙方應當嚴格遵守。
因此如果受托人沒有按照合同的約定成功的打贏官司,委托人完全可以根據雙方的約定,要求受托人退還之前所收取的律師代理費。
總結
即使案件敗訴,受委托律師只要沒有過錯或者說重大過失,原則上既不用承擔賠償責任,也不需要退還律師費;但是法律并不禁止雙方對委托代理協議條款的約定,如果受托人與委托人之間約定,案子敗訴及退還律師費,應當遵守雙方之間的約定,當案子敗訴的時候,及時將之前收取的律師費退還給委托人。
法眼掃描執業28年了,作為老律師可以談談這個問題。
當事人為什么喜歡夸夸其談的律師?
法眼掃描經常遇到當事人問:孫律師,這個案件你有多大把握?
前兩天還遇到一個當事人,他的案件一審二審都贏了,但被省高院撤銷了,指令中院重審。
畢竟能在省院把案件翻了,對方的能量肯定很大了,所以在談案件的時候,當事人就比較焦慮,說:孫律師,你看你能不能和主審法官溝通下,探探風聲,看看咱們有多大把握?
看到了吧,當事人都喜歡律師拍著胸脯說:你的案件肯定沒問題,你交給我就放心吧。
當這樣拍著胸脯說的律師,往往都是沒啥把握,就是為了接下你的案子,輸贏他不在乎,律師費拿到手是真的。
而真正為當事人考慮,真正從案件本身出發的律師,從來不會向當事人保證案件能贏,畢竟法院不是律師開的。
能否退律師費呢?
肯定不行的!畢竟拍著胸脯說100%贏的律師就是為了騙你的律師費呢,如果案件輸了就退律師費,那律師不成了傻子了嘛!
在生活中,有時候親朋好友間有借貸關系發生時,往往不會有正規的借條,甚至在一些情況下,僅僅是口頭上的借款。
這種情況難免會導致在追債的時候出現困難,因為沒有有說服力的證據。如果沒有完善的書面合同,現實生活中的借貸關系往往難以追債。
這時候,最好就是提前擬定好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
在制定借條或者借款合同的時候,以下這幾點需要特別注意:
如果借款人是個人,那么需要提供個人的身份證信息以及住址聯系方式等;
如果借款方為公司,那么就要其提供其營業執照并且保留復印件。
如果在借款合同中沒有明確的確定借款利息,那么這份借貸關系就是無利息借款。
①借款利息:民間的借款利息是可以適當的比銀行利息高的,但是也不能高過同期銀行貸款利息的四倍。也就是說,雙方可以自行約定利息,但是利息過高的時候法院是不會幫助討回的。
②逾期利息:如果逾期還款,可以制定另外的利息,但是逾利息也不能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息的四倍。
如果債務人逾期未還款,應該及時尋求律師幫助,這時候所產生的律師費,應該明確說明由債務人來支付。如果沒有說明,法院將不認同。
每日講法為您解答,每日講法是一名執經驗豐富的律師,很高興與你一起討論這個問題。律師費一般都由敗訴方承擔嗎?為什么?
每日講法根據自己的執業經驗,告訴您律師費一般都不會由敗訴方承擔的,原則上支持誰聘請律師,誰支付律師費。因為案件代理選擇律師的決定權,取決于你自己,是自己與律師事務所簽訂了委托代理協議,所以應當由自己承擔律師費。大部分案件如果沒有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律師費都是由自己承擔的。
(一)法律明確規定由敗訴方承擔的情形
1、合同糾紛案件中,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26條規定,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所支付的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第三人有過錯的應當適當分擔。
2、著作權民事糾紛類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6條規定,著作權法第48條第1款規定的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包括權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對侵權行為進行調查、取證的合理費用。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和具體案情,可以將符合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律師費用計算在賠償范圍內。
3、商標民事侵權類案件。《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7條規定,商標法第56條第1款規定的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包括權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對侵權行為進行調查、取證的合理費用。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和案件具體情況,可以將符合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律師費用計算在賠償范圍內。
(二)雙方約定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的情形
合同雙方在簽訂合同時,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律師費作為違約賠償的內容,也可以將律師費的承擔方式、承擔標準詳細列明。原告在起訴時需提交與律師事務所簽訂的委托代理合同等相關證據。
(三)其他類型案件,法律也有相關的規定,但并不特別明確。
一般情形下,都是誰委托律師,誰承擔律師費。只有在特別情形下,對于法律的規定或者當事人之間的約定,律師費可以由敗訴方承擔。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律師收費按賠償金額嗎合法嗎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律師收費按賠償金額嗎合法嗎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