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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律師收費官司打贏才收費嗎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律師收費官司打贏才收費嗎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勝訴后才支付法律服務費用的支付方式,稱之為風險代理。
風險代理的收費標準往往是與案件結果掛鉤的,案件結果對當事人越有利,代理費越高,反之越低。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辦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案件時,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導價后仍要求實行風險代理的,律師事務所可以實行風險代理收費,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繼承案件;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撫恤金、救濟金、工傷賠償的;
(四)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等。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禁止刑事訴訟案件、行政訴訟案件、國家賠償案件以及群體性訴訟案件實行風險代理收費。
幾乎沒有勝訴才收費的律師。
律師只是個職業而已,不涉及任何正義與邪惡。
一個律師接到什么案子,不是他說了算,而尤其是我國的案子,可以留給律師發揮的空間少之又少。
因此,律師一般是按出庭數加上案子難易程度來收費的。當然也有人在合同里簽勝訴多給律師錢的條款,但即使這樣,基本費用也免不了。
這個問題有多種情況,需要雙方約定。勝訴固然要收費,一般根據案件的標的按百分比收費,律師也可以免收費用幫你訴訟;敗訴律師也可以收取出庭費和其它雜費,一般出庭費根據出庭次數收取。這些收費標準在司法機關是有制定的。當然,所有費用如何收取、收多少是可以雙方約定,律師單方面不可以超過有關收費標準。
勝訴才收律師費的,通常是屬于風險代理案件。風險代理案件僅限于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和刑事訴訟案件,不允許進行風險代理。風險代理案件最高收費不得超過標的額的30%。當然隨著律師行業的發展,有些律師會與當事人協商,對一些民事案件先打官司勝訴后才收費的情況。
正常委托是先付錢,辦理委托手續。如果是風險代理,就是先辦理手續,等打勝官司才付錢,如果官司敗訴,就不給錢了。不過風險代理,收費要高點。一般是勝數數額的10%甚至更多點。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律師收費官司打贏才收費嗎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律師收費官司打贏才收費嗎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