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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沒起訴律師收費了合不合理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4個相關介紹沒起訴律師收費了合不合理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物業公司請法律顧問向拖欠物業費的業主發催交物業費律師函是正常的民事法律行為。我國合同法規定,業主拖欠物業費的時間有長,有短,一年沒有交物業費屬于拖欠物業費比較長的,民法通則規定債權的訴訟時效為2年,物權法規定,繳納物業費是業主的義務,物業公司不但沒有違法,而且是主張物業公司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
業主不交物業費在一季度以上倒是違法行為,物業公司可以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以合同違約糾紛為由請律師向當地法院起訴是正當的民事法律行為,法院應當受理物業公司的訴訟請求。
律師所收的30%是不合法的,無論國家和各省的律師收費標準,均沒有按照標的30%的收費,除非風險代理案件。建議你最好到當地的司法局下屬的法律援助中心去找律師,他們是國家支付費用,你們不用出一分錢的。
收30%,怎么說呢,取決于你和律師事務所或律師的約定。
我以前供職的公司,因為外邊很多債權,要不回來,眼看成死賬了,有律師愿意接單,收50%(含期間發生費用),老板想了一下,同意了。不管怎樣,收回了一些款項。如果沒有律師,光靠自己,基本上沒有希望了。
在國內,很多事情不規范,欠錢的是大爺,沒有律師,有些事真的沒有精力去辦,或者根本辦不成,他們取得報酬也是應該的,至于比例,只能說自己衡量了。
《四川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及標準的通知》 第十七條 委托人因律師的過錯導致委托合同無法履行而要求終止委托關系的,律師事務所應根據律師過錯責任大小退還已收或預收的全部或部分律師服務費。
非因律師過錯而委托人要求終止委托關系的或因委托人過錯導致委托合同無法履行的,律師事務所要求終止合同,已收取的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未預收費用或預收費用不符合律師實際工作量的,律師事務所可依照委托合同與委托人協商收取。辦案中途經雙方同意解除合同終止委托關系的,由雙方協商確定退費金額。結論:合理。
因為律師與當事人之間簽訂的委托代理協議,通常都會約定先交律師費,再提供服務。當然,如果你是強勢的一方,完全可以把代理協議中的該條款刪除,擬定更合適自己的條款,比如說:約定風險代理,只有在勝訴之后,律師才可以拿5萬塊。
這5萬塊,屬于你和律師之間意思自治協商范疇,建議先和律師協商,如果不滿意,換律師便是。
(如果覺得答案不錯,請關注我,可以私信問我更多法律問題)
律師不論輸贏都收取律師費是正常的,要是贏才能收費的話,如果輸了官司,他為案件花費的時間與精力豈不是白費了?就像公司虧本也得發工資給員工是一個道理的。難道人家的時間不值錢,你的時間才值錢嗎?
你知道打官司怎樣才能贏嗎?我告?你一個方法,就是你要訴訟的事情過硬的原始“證據”“證據充分”,對方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才可以下決心打官司,否則,你就會花錢買教訓,花錢打輸官司。有些律師的話,“可以打,有打贏的可能性。”由于你求勝心切,無論用多少錢也要打贏,這樣就走上了打官司的煩惱之路。
如果你沒有證據怎么辦?有些無良的律師會拿你提供的間接證據,找關系立案,然后告訴你,你繼續找證據,邊打官司邊找證據......。
這樣你就輸定了,因為,直接證據不在你手上,就一定在對方手里,你永遠找不到直接證據,上場后,無論一審、二審、甚至再審也是輸定了。
這正如我們斗地主、如果大、小王,不在我們兩家手里,就一定在地主手里一樣。
律師打官司收費不論輸贏,他們是不會退費的,但是否輸贏,他們是知道的,但是不會告訴你,除了是你至親好友才會說,這個官司贏的可能性不大,為什么不會告訴上門請他代理的?訟人呢?因為,如果告訴你,就是做生意的人將自己的生意推出門,讓別人去賺錢,自己喝西北風。他們有時一個月也難接一筆生意,怎么會輕易放棄呢?有的連親戚的錢他一樣要賺,少數人甚至昧著良心搞錢,你官司輸了他頂多推向法官亂判案,還鼓勵你上?,一審法官有問題,二審法官公正一些,讓你猶罷不能,希望二審可能贏,那么如果你決定上訴就又要交律師費,少數無良律師都會心安理得地繼續賺你的錢,但他永遠有理。
新城控股王振華猥褻案,對方撐握了確著證據,他一審判五年,還要上訴能贏嗎?他花了多少費用?判五年群情激憤,覺得判輕了。正是對方的證據太充分了,你無法翻案。
官司的輸贏律師的確起不了多大作用,無非是給你寫一個巜起訴狀》、《答辯狀》,開庭時站在你的角度辯論一番而已,其實原,被告雙方誰輸、誰贏他們都負不了責任,也絕對不會負責,而且永遠是莫陵兩可的話,可能打贏。
我們要打官司的時候,一定要慎重,不是萬不得已,一定不要去打官司。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沒起訴律師收費了合不合理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沒起訴律師收費了合不合理的4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