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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于2019年11月加入公司,因當年公司管理不規范,直到2021年8月才簽訂勞動合同,簽訂日期為2021年8月。2022年5月,小明因工作原因主動辭職。私人原因。結果,辦完辭職手續后,他向勞動局起訴公司,要求賠償勞動合同簽訂前兩年的雙倍工資。請問,該員工要求公司雙倍工資補償的理由是否有效?不簽訂勞動合同的追索期限是多長?對于這個案例你有什么想說的?看完案例描述,我只想說,從事人力資源管理并不像外行看上去那么簡單。沒有幾把刷子,不僅會讓公司管理得一團糟,還會導致公司平白無故地付出更多不必要的人力成本。如果案例中的這種事情是有經驗的HR遇到的,下面的事情根本就不會發生。只能說作者的專業知識有待提高。為什么這么說?下面我們就來談談吧。首先,我們來說說筆者過去的實踐經歷。當筆者從專家轉到一家公司擔任主管時,公司內部管理非常混亂。員工只需填寫報名表并提交身份證復印件即可。我什至不知道什么是員工檔案或員工花名冊。老板也看出公司管理不規范,存在用人風險。至于就業風險,他自己也說不清楚,所以請筆者抓緊時間整理一下。筆者首先要做的就是保證公司員工的安全。只有先做好這一步,才能靜下心來做其他的工作。于是筆者馬不停蹄地修改入職所需的表格、勞動合同、保密協議等。完成后,我制定了下一步的工作計劃,然后告訴老板,目前公司所有員工都沒有簽訂合同,員工檔案也不完整。這是不可能的,所以我建議所有人員重新在入職信息上簽字。公司重要核心崗位如:工程部、采購部、財務部、銷售部、車間主任等需要簽訂保密協議。老板聽后表示同意,并配合我組織了一次全體員工會議,說公司需要完善員工檔案,希望全體員工配合人力資源部的工作,違規者將被處以罰款。按照公司政策處理。其次,我留下了各部門負責人,叮囑大家配合人力資源部的工作,完善公司員工檔案。那我就給大家講講完善員工檔案的意義。聽完后,大家都表示認可,并全力配合人力資源部的工作。工作。接下來,我把信息按照部門、崗位、人員進行分類,并按照部門進行簽名。老員工都是按照加入公司的時間來簽的,有效期總是寫在第二年。是什么意思:例如:張三2019年3月1日簽約如果我2022年3月2日入職,我簽約的時間是2022年3月2日,那么張三的合同固定期限是:3月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1日。其他信息填寫日期一律以對方加入公司的時間為準。當我這樣簽合同時,很多員工都沒有反對。有的人有異議,所以我說以前沒有合同,現在簽對大家都有好處。如果有一天發生工傷,需要在申報工傷時提交。然后你就簽字了。合同對您的服務年限沒有影響。對方聽后沒有再說什么,配合地簽了字。員工簽署并蓋章所有所需信息、合同、保密協議后,收集員工照片、身份證復印件、學歷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然后創建員工名冊備查,并將所有紙質信息存檔。保存,完成這一系列工作后,一塊心理石頭總會落下來。
事情辦完的第二個月,就有一名員工提出辭職。他表示,公司之前沒有簽合同,應該雙倍工資補償。我說,你的合同還沒簽嗎?為什么還需要雙倍工資補償?他說你簽了補充的話不算。我說簽了你不是也同意了嗎?然后他不相信,就去勞動局詢問。回來后,他辦理了辭職手續,并沒有大驚小怪。我不知道勞動局對他說了什么,但員工們沒有繼續鬧事。當然,這種操作其實需要注意很多細節。只要一個細節做得不好,員工就很容易被抓,所以還是考驗專業能力。其實,只要員工同意,這種事情很容易做到。如果員工不同意,你可以通過努力說服對方。畢竟,如果你還想在公司工作,就只能配合公司的工作了。其次:像案例中的發帖者一樣,如果在辭職時簽署《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并附上辭職申請表“辭職原因是對方原因”,就可以證明該員工不再具有勞動合同關系。與單位有勞動合同關系。其一切行為與單位無關。如果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勞動者即使解除勞動合同,也有權追回工資。勞動局會受理案件,用人單位也逃不掉。此外,該員工未簽訂勞動合同辭職已滿兩年,訴訟時效已超過一年。此外,員工自加入公司起一年內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視為與用人單位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他想要求雙倍賠償,必須在一年內申請。用人單位在勞動者用工后一個月至勞動者準備滿一年前一日之間重新簽訂勞動合同的,不需要支付兩倍的工資補償金。但如果員工在一年后第二天重新簽約,員工可以在一年內申請賠償。單位要求2倍補償。另外,員工辭職時,辭職表上沒有寫辭職原因,因為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他辭職,要求賠償2倍工資。這種情況下,勞動局一般不會接受兩倍工資的賠償要求。當然,具體還要看勞動局在仲裁時如何裁決。就像我之前打的一場勞動糾紛,我們公司明明有理,但是為了安撫員工,勞動局要求我們退一步,提供一些補償。但一是我們看到員工太囂張,二來我們認為如果公司讓步,未來的員工就會遭殃。他們會效仿,所以他們沒有屈服。勞動局最終判決,員工敗訴。最后:從這個案例中,我們要明白一個道理。作為一名專業的HR,我們必須清楚地了解如何管理公司員工的入職、入職、離職,才能規避就業風險。否則,員工將申請仲裁。這是你的疏忽造成的。相信我,老板會第一個請你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