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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捐款被律師收費20萬以內suv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捐款被律師收費20萬以內suv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這個事情,我感覺仁者愛人,樂于好施,這句話要看用在誰身上,人間難得的是感恩,感恩的國家,你做再多都值,像美國的當屆政府就是白眼狼,是喂不熟的,所以我感覺做好事要針對人,
北新建材與美國的糾紛并非源于無償援助,而是正常的商業糾紛。
2005年美國海嘯災難過后需要對災區進行重建,因此對建材的需求量特別大,當時美國采購的材料清單里就有北新建材的石膏板。
2009年開始,美國災區的多名業主在新房生活一段時間后覺得房子質量有問題,于是協同美國的房屋建筑公司一起對北新建材和泰山石膏,還有多家中資、外資的石膏板生產商提起訴訟。該案件持續了十年之久,最終在2019年雙方以和解的方式結束,北新建材發布公告稱,公司支付了138萬美元的和解費,對方才撤回了長達十年的訴訟。
從北新建材發布的公告來看,我們很難對這個案件進行分析。就拿石膏板來說,當初賣給美國的時候是經過對方驗收的,而且出口的產品都具備相應的合格認證,為什么后來又說不行呢?關于這個問題,有消息稱,是因為在2015年美國消委會制定了石膏板標準規范(ASTM C1396-14a),美國就是用這個規范來處理泰山石膏案件。
如果事實真是這樣,那就涉及到法律“溯及力”的問題,新法對舊行為是否具有溯及力?如果新法可以對舊行為生效,那只要對某個行業重新制定一個標準,以前的合同全部都會失效,曾經的合格產品全部就可以變成不合格。
美國能否用新標準來約束舊行為我們且不提,僅從他們的司法程序來看就已經是一個很大的坑!一起普通的產品質量糾紛案,他們可以拖十年之久,北新建材為此付出了巨額的律師費和差旅費。
怎么看?問題就提錯了!
1、從報道來看,北新建材是出口產品問題導致訴訟,是正常的商業貿易,不是捐贈,現在有媒體打出“捐贈20億美元物資反遭索賠”的標題,有帶節奏嫌疑。
2、從我國法律來看,賣產品和捐贈的法律責任是不一樣的,賣產品有質量問題要承擔違約責任,而捐贈人原則上不承擔產品瑕疵責任,除非明知產品有質量問題還捐贈。美國法律怎么規定我不清楚,但是普通人捐贈沒有問題的,美國法律管不到中國人頭上,而在美國有子公司的公司還是要注意一點。
3、我不提倡普通人和中小企業組織向國外捐贈相關物資,這次國外疫情爆發是我國防疫物資產業千載難逢的賺錢機會,你捐一份,相關產業就少賺一份錢,并且歐美國家的比我們有錢,暫時還用不著我們捐。
4、董秘表示“北新建材在美國沒有子公司,自2007年后也不向美國出口產品。即使判決數額很大,對公司也沒有太大影響。公司之所以斥巨資打官司,只是為了討回公道。”照這個邏輯公司應該要硬剛到底,但是最后卻選擇了和解,總讓人覺得不是滋味。產品質量到底有沒有問題,隨著和解結案就更沒有定論了,以普通美國群眾樸素的觀點來看,應該是有問題吧,否則為什么要和解。北新建材現在律師費花了,巨額賠償金支付了,還落得個產品質量問題莫須有的罪名。
《消費者保護法》規定:贈品屬于“三包”范圍,如果贈品有質量問題,銷售者需要為此承擔賠償責任。雖然本次捐贈的物資不是源于銷售,但從產品質量角度,還是有相應責任的。很多人之所以認為美方不對,是因為我們缺少必要的法律責任意識,認為送別人的就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試想:如果你送人一份食物有質量問題,導致對方生病住院,我們很可能要因此承擔責任。
中世律所是真的。
中世律所成立于2002年,是經廣東省司法廳批準,由深圳經濟特區久負盛名的三家律師事務所合并成立的合伙制律師事務所,總部位于深圳市福田區,在北京、深圳市龍崗區與前海自貿區均設有辦公室。歷經多年開拓發展,中世律所現已成為中國律師業中規模大、服務領域廣、專業性強、服務方式多樣化的綜合實力性大型法律服務機構,是目前粵港澳大灣區以及華南地區最具實力及品牌影響力的律師事務所之一,連續多年在業務總量、業務收入、人均創收及納稅總額上名列粵港澳大灣區律師行業前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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