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車輛購銷后,車輛已移交給受讓人,且尚未辦理車輛所有權過戶登記。發生交通事故,與轉讓方無關,由受讓方承擔交通事故責任。
網友咨詢:
車子不轉讓發生交通事故誰負責?
律師答復:
如果車輛未過戶而發生交通事故,責任由買受人承擔。未辦理過戶手續而購買汽車的,自車輛已交付后,因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害,原車主不承擔責任,由買受人承擔賠償責任。當事人之間通過銷售或者其他方式轉讓、交付機動車但未辦理登記,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機動車一方責任損害的,受讓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律師補充道:
交通事故責任劃分的特殊情況:
責任劃分及特殊情況下的責任當事人故意損毀、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發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車保護現場,或者未及時報告的及時處理,致使事故基本事實無法查清的,當事人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承擔事故責任:
一方有上述行為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雙方有上述行為的,應當共同承擔責任;但是,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方承擔主要責任;
依法可以撤離現場并自行協商處理的交通事故除外;
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逃逸方承擔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但有證據證明對方有過錯的,逃逸方應當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
《民法典》第1210條
當事人之間通過銷售或者其他方式轉讓、交付機動車但未辦理登記,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機動車一方責任損害的,受讓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