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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稅漏稅的法律責任有哪些?偷稅漏稅罪立案的標準是什么?
這種逃稅行為是違法的,需要承擔法律責任。那么逃稅的法律責任有哪些呢?偷稅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法律智庫為您整理了相關資料。歡迎閱讀。
逃稅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一、逃稅數額較大,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二、數額巨大,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三、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處罰。
四、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處罰。
5、稅務機關依法發出追繳通知書后,您已補繳應繳稅款、繳納滯納金,并受到行政處罰的,不再追究刑事責任。但五年內因偷稅漏稅受過刑事處罰或被稅務機關處以罰款的。兩次以上免除行政處罰的。
六、稅務、海關、銀行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與本罪的行為人相互勾結,構成本罪共犯的,從重處罰。
七、稅務機關依法發出追繳通知書后,您繳納應繳稅款、繳納滯納金并受到行政處罰的,不再追究刑事責任。但五年內因偷稅漏稅受過刑事處罰或被稅務機關處以罰款的。兩次以上免除行政處罰的。
逃稅罪立案的標準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號有關規定,納稅人從事偷稅漏稅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逃稅金額超過1萬元,且逃稅金額占各稅種應納稅款總額10%以上;
2、金額雖未達到上述標準,但已受到兩次以上偷稅行為行政處罰,并再次偷稅的。
逃稅和逃稅有什么區別?
1、主觀方面不同。
逃稅是故意的,逃稅是過失的。逃稅者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國家稅收損失,并積極希望或追求這種有害結果。
逃稅行為人應當預見到其行為的危害后果而沒有預見到,或者已經預見到但認為可以避免;偷稅行為人具有謀取非法利益的主觀目的,但偷稅行為人主觀上不具有這一目的。
2、客觀方面不同。
逃稅是指采用偽造、變造、隱匿、毀壞賬簿、會計憑證等欺騙、瞞報手段,擅自不繳納或者少繳稅款的行為。逃稅不涉及任何故意行為或不行為。為了客觀區分兩者,需要注意的是,凡不采取合法手段逃稅的,不能認定為逃稅;即使采取合法手段避稅或少繳稅款,也不能認定為逃稅。注意主觀篩選。因為主觀上的差異才是偷稅漏稅的本質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