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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繼承應遵循的原則
(1)繼承必須在被繼承人死亡后開始。法律規定的繼承權只是繼承人享有的一種期待權。被繼承人不死亡,繼承關系就不發生,只有在被繼承人死亡后,繼承權才成為既得權利。遺囑繼承的實現,
被繼承人生前必須有合法遺囑且被繼承人已經死亡,否則不發生遺囑繼承關系。如果父母健在,他們的房產子女不能繼承。父母把財產給子女是可以的,但這種行為叫生前贈與,不叫繼承。
(二)繼承遺產的人必須是被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即法定繼承人或遺囑人。我國繼承法確定的法定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繼承人依法取得的遺產,必須是被繼承人生前所擁有的合法財產或者依法可以繼承的其他合法財產權益。家庭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合伙財產未經分割不能作為遺產繼承。
像這樣的財產必須分割,屬于死者的部分就是遺產。一切非法取得的財產都不屬于遺產,不得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