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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離婚案律師收費標準不要財產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離婚案律師收費標準不要財產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一、起訴離婚費用、訴訟離婚費用、離婚律師收費標準(:1.目前打離婚官司律師費用一般在5000到8000元不等(不涉及財產)。2.如果涉及財產,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收取律師費。二、離婚需要多少錢、法院離婚官司費用?1.離婚案件每件需向法院交納50元到300元。2.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3.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4.離婚訴訟費由原告在起訴時預交,法院審理后,在判決中確定訴訟費的負擔,一般由敗訴方負擔。5.如果原被告雙方都有責任,由雙方分擔,對于離婚案件,由于其特殊性,訴訟費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決定。
這個問題很有意思,不過也是對律師職業非常嚴重誤解。
首先,如果上網查詢,可能很難搜索到離婚時財產全部判決給一方的情況,除非另外一方同意。如果能夠同意,可能也就輕易不會鬧到訴訟離婚了。即使是訴訟過程中同意,也會解調書離婚,而不是判決離婚。
所以,準確地說,法院不會判決離婚的同時,把夫妻共同財產判決全部給其中一方。
一方同意把財產全部給另外一方,以獲得成功離婚,這種情況屬于調解離婚。是個案,不是常態。也是合法的,意思自治的基礎上。
如果舍棄財產一方在離婚后覺得后悔,不該把全部財產給另外一方,這種情況也是可能的。
如果得到財產一方是現實生活中的律師本人,這種可能性極小,還沒聽說有這樣的案例。一般情況下,律師也是一個自由職業,能夠自己獨立生存。不會為了爭財產而令對方凈身出戶。即使法律上有證據證明對方有過錯,法院也不會判決全部財產給一方。律師是明白這個道理的。
這個問題的熱議,其實還是重點在律師是專業人士,可以為了當事人利益盡最大努力。這是律師職業道德的要求,也是其職業特點所決定的。但是,如果是為了自己的利益,又另當別論。這是另外一個角度。這種情況下,法律判斷只是基礎判斷,還涉及很多參照因素。一個高素質的律師,一定是能平衡各方面利益,同時心理健康,實行社會發展,不至于為了一己私利,不給對方活路。采取極端做法和行為,只會兩敗俱傷。誰都明白的道理。
綜上,這是一個偽命題!沒必要較真!能明白,律師是專業人士,可以給當事人在糾紛中爭取最大利益。這幾天可以了。
不會,理由如下:
1、律師極少有兼職撿垃圾的,不會要你的內褲!
2、律師沒那么心狠手黑無底線,不會讓你光屁股!
3、按法律,內褲屬于個人用品,離婚時歸個人所有,除非你自愿送給對方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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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前把個人財產和共同財產進行公正,1.彩禮寫清楚是贈予還是彩禮,彩禮離婚后要還,贈予不用還,女方嫁妝不要貼裝修。共同出錢付首付和裝修。還有婚前債務要了解清楚進行公正。
????這個不一定。看你倆因為啥離婚。即便是普通職業者,遇到因為出軌離婚我,讓對方凈身出戶的也不少。
結婚不易,結婚都是為了過好日子去的。不到萬不得已,不要提及離婚,傷根本。如果不是因為家暴,吃喝嫖賭,出軌這些事情離婚,請各位飲食男女一定想想當時為什么結婚。最后祝福大家都有一個美好興旺的家庭
在法律上通常有一種說法,就是權利可以放棄,義務是不能放棄的。在離婚糾紛中,婚后共同財產,原則上夫妻雙方都有權要求分割,當然,如果一方自愿放棄分割這部分財產,而把這部分財產讓給另一方配偶獨自享有,這也是沒有問題的,因為獲得財產一方的權利,權利放棄是可以的。
但是債務就不一樣了,因為債務是一方的義務,特別對于夫妻共同債務來說,如果一方想不負擔這個債務,首先要經得另一方配偶的同意,如果另一方配偶愿意獨自承擔全部債務,當然是可以的。但是如果另一方配偶不同意,這一方不能因為說放棄了共同財產,所以就不再承擔義務,這樣抗辯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另外,即便另一方配偶同意,獨自承擔全部債務,這也僅僅是在夫妻雙方內部生效,不能對抗第三人也就是債權人。如果債權人要求夫妻雙方對該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或者要求其中某一個人承擔義務,即使這個人已經在約定不再承擔,對外也是需要繼續承擔的,只不過如果承擔之后,可以向另一方配偶進行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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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離婚案律師收費標準不要財產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離婚案律師收費標準不要財產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