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組織、領導傳銷罪是2009年增設的第《刑法修正案(七)》號第224條之一的犯罪。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是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行為。隨著我國經濟開放的深入發展,組織領導的傳銷活動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蓬勃發展,國家不斷嚴厲打擊,從行政處罰到刑事立案、刑事處罰。傳銷活動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控制,但總有人利用法律漏洞。在傳銷活動中,甚至存在名人平臺引誘他人入局的行為,這是非常可恥的。如何辨別是否是傳銷?傳銷犯罪立案的標準是什么?
傳銷活動的特點
1、具有欺騙性質,用漂亮的名字引誘人們進入游戲。其中大多數是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商業活動的名義進行的。
2、通過繳納會費或購買商品和服務獲得會員資格。
3、按照一定的順序組織等級,直接或間接以開發人員的數量作為報酬或返利的計算依據。
4、引誘、強制參與者繼續線下發展。
傳銷犯罪立案標準
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的人員30人以上,且級別為三級以上的,對組織者、領導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如何識別組織者和領導者?
傳銷活動的組織者、領導者,是指在傳銷活動中起組織領導作用,承擔計劃、指揮、安排、協調等重要職責的傳銷活動的發起者、決策者、操作者,或者說是傳銷活動的組織者和領導者。在傳銷活動中發揮關鍵作用。
2013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令第《刑法》號第二款、第三款規定,在傳銷活動中承擔宣傳、培訓等職責的人員,可以認定為組織者。和傳銷活動的領導者。
因此,對于以單位名義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犯罪的,即使參與者不是企業法人、決策者、經營者、策劃者、指揮者,也應當承擔宣傳責任。依法開展傳銷活動培訓。已立案調查。
綜上,某法院因涉嫌傳銷被市場監督管理局秘密開具行政罰款。行政機關認定該經營活動涉嫌傳銷,并已形成行政處罰決定。我個人認為我還是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根據情節輕重,處以5年有期徒刑。上述處罰包括有期徒刑和罰金。
以上只是我個人的看法。如果有什么意見可以在評論區留言。
文/來源:南夢一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