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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律師收費是案子打完才給錢嗎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5個相關介紹律師收費是案子打完才給錢嗎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一般來說,律師在打官司之前會先和客戶簽訂律師服務合同,并按照協議收取一定的前期費用。在官司打完之后,客戶需要按照律師服務合同的約定,支付剩余的服務費用。但是,有些律師或律所可能會采取不同的收費方式,建議在聘請律師前咨詢其收費方式及其它相關事項。
律師打官司一般先收費,在跟律師事務所簽訂委托合同并繳納律師費,特別的情況也可以協商,先支付部分費用。根據不同案件,律師可能選擇不同的收費方法。很少有律師愿意事后繳費的,如果你有困難,可以到司法局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那里指派的律師不收費
你好!
1、律師費的收取是綜合各省(直轄市)物價局、司法廳(局)印發的《律師服務收費標準》,案件成本、風險等各方面因素得出的。
2、“先交錢還是打完官司再交錢”得跟您需要找的代理律師協商。通常情況下,都是先付費,后服務的。當然,有的案件也可以風險代理,即先服務,后付費。
你好!
1、律師費的收取是綜合各省(直轄市)物價局、司法廳(局)印發的《律師服務收費標準》,案件成本、風險等各方面因素得出的。
2、“先交錢還是打完官司再交錢”得跟您需要找的代理律師協商。通常情況下,都是先付費,后服務的。當然,有的案件也可以風險代理,即先服務,后付費。
沒有幫忙一說。律師幫著催費一般分二種情況,一種是案件勝訴后,當事人特別委托代為執行,考慮到專業性和律師可能更容易和法官溝通,當事人往往會在案件打完后,另外花錢委托律師代為申請執行,這時律師會對自己代理的執行案件進行催費。
第二種叫風險代理,當事人和律師約定案件結束后,約定案件標的,就是金錢數額的百分百來收取費用,但事先不付律師費,靠案件執行金額拿律師費,這也會促使律師幫你催費。一般情況下,沒有委托,律師無權也不能為你催費。
打官司找律師是先給錢好還是后給錢好?主要矛盾是,當事人并不知道請律師的作用。希望律師先辦事,事情辦好了再付錢,但律師又擔心我辦了事,你說我沒辦,不給錢怎么辦。
1、律師水平得不到保障。
2、不知道律師收了錢以后會不會盡心盡力去辦事。
3、當服務有分歧時,沒有一個標準的裁決。最后不了了之。
當事人為什么要做律師費托管?
1、什么叫律師費托管,律師費托管就是當事人把律師費交由第三方資金托管機構,而不是直接交給律所事務所,第三方監管機構按照合同約定的條件給律師事務所劃款。當事人不用擔心付了款后律師不干活,律師也不用擔心干了活沒錢賺的尷尬。
2、第三方監管機構是誰?可靠嗎?
第三方監管機構為廣州產權交易所(國資背景),業務成熟可靠。
3、怎樣理解律師費托管
舉個例子來說明:律師費托管相當于“支付寶”的功能,客戶買東西擔心商家不發貨,商家發貨擔心用戶不支付。所以“支付寶”的出現就解決了這個問題。
我認為后給錢好。
按照大多數當事人心理預期,打官司付律師代理費能不能減免,可以勝訴以后再繳費嗎?
每個人都會有這種向好的心理,就像我們從出生那天就想能不能成為神童,能不能超越普通人成為佼佼者一樣,有期待是美好的,說明我們熱愛生活。
為什么收律師代理費,這就要說明為什么會出現律師這種職業,作為職業需要有人從事,有人去勞動才可以叫做職業,付出了勞動,給付報酬就順理成章了。
律師費能否優惠,需要向當地司法機關報批,按照法律規定,律師不得免費代理案件。律師收費必須合規合理,必須開出發票繳納稅費。
舉個簡單例子,你生活困難無法自己打官司,又請不起律師,那只好當地司法行政機關或律師協會申請法律援助就可以了。只要符合條件,可以享受優惠待遇或減免待遇。
就像我們去醫院看病,你說醫生我們能不能先看病再交費,看看醫生怎么給你操作。如果這樣可以的話,社會規則可以改變我們的生活習慣。
打官司能否后付款,可以協商的,有一種待遇就叫風險代理,但需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比如勞動爭議、婚姻家庭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等不可以風險代理,必須提前收費。
風險代理與律師事務所簽訂風險代理合同,少量繳費即可進入代理工作程序。不建議大家打風險官司,畢竟是風險不確定,可能都有風險的。
最后希望題主先繳費打官司,簽訂代理合同,一切會順風順水。最后確實困難,但還必須打官司,可以考慮后繳費的風險代理,只要符合條件就可以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律師收費是案子打完才給錢嗎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律師收費是案子打完才給錢嗎的5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