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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風險代理律師收費標準180元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4個相關介紹風險代理律師收費標準180元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根據《律師收費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禁止刑事訴訟案件、行政訴訟案件、國家賠償案件以及群體性訴訟案件實行風險代理收費。
第十三條 實行風險代理收費,律師事務所應當與委托人簽訂風險代理收費合同,約定雙方應承擔的風險責任、收費方式、收費數額或比例。實行風險代理收費,最高收費金額不得高于收費合同約定標的額的30% 。
1、風險代理的收費方式
風險代理從大類上分,有兩種收費方式:
1)半風險代理模式
在代理合同中律師代理費分兩部分,基本代理費+風險代理費。
基本代理費部分簽約后支付,且不論辦案結果如何,這部分不予退還。
而風險代理部分則是約定以一定比例或標準,結合案件處理結果,支付風險代理費。
2)全風險代理模式
合同中的全部代理費均與結果掛鉤,全部是按一定比例或標準,結合案件處理結果確定應支付的代理費。
不管是半風險代理模式中的風險代理部分還是全風險代理模式,雙方視案情需要也可以約定當事人先預付一部分或全部的風險代理費,最后根據案件結果多退少補。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風險代理中律師的風險指的是律師付出勞動有無法獲得相應報酬的風險。
1、一般是按照訴訟標的額的大小來計算。涉及財產類的收費,一般是一萬元以下,收取1000元-元,超過一萬元不到十萬元的部分,按照5-6計算;超過十萬不到一百萬的部分,按照4-5計算。這種方式要求當事人先交納代理費,即便是官司輸了,費用也不退回。
2、辦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律師事務所經與委托人協商同意,可以實行風險代理。風險代理收費由雙方約定,但最高不得超過合同約定標的額的30。這種付費方式,律師事務所與當事人共擔風險,如果官司輸了,代理費就不用支付。
3、上述費用僅為律師代理費,在仲裁中花費的其他費用,如交通費、郵寄費、住宿費等費用,不論官司輸贏,都由當事人自己承擔
風險代理分為部分風險代理和全風險代理。
部分風險代理:前期支付一定基本律師費用后,再根據結果按比例支付律師費,此比例低于上述全風險代理。
全部風險代理:需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與律師協商確定,一般根據案件結果按比例收費,一般不超過合同標的額的30%。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風險代理律師收費標準180元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風險代理律師收費標準180元的4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