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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離婚可以協議離婚,或者雙方協商不成的,可以通過訴訟程序離婚。
一般來說,協議離婚比訴訟離婚的時間要快得多。雖然現在雙方申請離婚登記后需要經過1個月的冷靜期,但冷靜期過后,如果雙方離婚意愿沒有改變,就可以登記離婚??傮w時間是2個月內可以完成。
那么申請離婚從開始到結束需要多長時間呢?
申請離婚需要多長時間?
1.如果申請離婚的條件與簡易程序審理的情況相結合,簡易程序審理的一審離婚案件將在3個月內審結。
2、一審普通民事離婚案件6個月內審理。特殊情況,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這是一種非常罕見的情況。此外,有極其特殊情況的,經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再延長三個月。
3、離婚民事案件上訴案件,即二審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期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
綜上,離婚案件符合簡易程序條件的,可以在3個月內辦結離婚。不是特別復雜的離婚案件一般可以在6個月內結案。若一審情況特殊,經院長批準延長,可延長半年。1年內可辦理離婚手續。
如果一審失敗,需要二審,離婚可能還需要3-6個月才能最終確定。具體時間長短需要根據案件的復雜程度以及雙方的配合程度來分析。
很多涉及離婚的民事案件都可以適用簡易程序,可以大大加快案件的審理速度。但有一些特殊情況不能適用簡易程序:
1、起訴時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2、一方人數較多;
3、發回重審的;
4、再審符合審判監督程序;
5、涉及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
6、第三人撤銷之訴,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作出判決、裁定、調解書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其權益受到損害,請求撤銷或者變更原生效判決、裁定、調解書的。)
七、其他不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
起訴離婚需要什么材料?
1)提起離婚訴訟所需材料:
1、原告身份證原件經核實后退還原告。
2、證明雙方婚姻關系,一般可提供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結婚證和婚姻狀況證明。
3、證明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提交財產清單即可,但也可以在開庭時提交。
4.如有子女,還應提交出生證明和戶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提出離婚,原告還需要出具法院生效的判決書。
提起離婚訴訟的其他材料:
1、婚姻基本狀況證明材料。
2、婚后夫妻關系變化及離婚原因的證明材料。因第三人介入造成離婚的,提供第三人介入的具體事實、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等證明材料;有身體缺陷、精神疾病的,提供診斷、鑒定證明;是否有賣淫、吸毒等不良嗜好或者被判處長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機關的決定書、法院判決書等材料。
3、夫妻關系現況證明材料。若分居,請提供分居時間、原因、分居協議等材料;若曾起訴離婚,請提供法院判決書、裁定書等材料;雙方家屬如有過激烈矛盾,提供公安機關的報警記錄等。
4、雙方經濟狀況證明文件。
5.如果需要對方經濟幫助,請提供疾病或無法工作證明以及經濟來源。
6、如需經濟補償,需提供財產協議、一方撫養子女、贍養老人的證言、記錄材料等。
7、如要求對方賠償精神損害,需提供重婚、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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