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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正當防衛與過度防衛的區別體現在防衛實質不同、主體條件不同、原因條件不同、限制條件不同、客體條件不同。殺死強盜被認為是自衛,前提是你是在保護搶劫者。
正當防衛與過度防衛的區別是:
1、兩者有本質區別:正當防衛是正義對不正義的反擊,即正義對不法行為;緊急回避是兩種互相傷害的力量中較小的一個,即“舍小保大”。
2、主體條件不同:正當防衛的主體沒有特殊限制,任何人都可以履行;緊急疏散不適用于在其職責或業務中負有特定責任的人員。
3、目標條件不同:合法防御僅針對非法入侵者本人進行;針對第三方進行緊急疏散。
4、原因和條件不同:正當防衛的損害來源只能是不法行為人的侵害;緊急避險的來源是多種多樣的,包括自然力的破壞、動物的入侵、人體生理和病理造成的危險以及人為的侵犯。犯罪行為。
5、限制不同:正當防衛沒有限制,是公民的合法權益;只有在不可避免的情況下才能實施緊急疏散。
6、資格不同:一般正當防衛不能明顯超過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損失,特殊正當防衛實施沒有限制;緊急疏散造成的損失必須小于所保護的合法利益,否則就太大了。
殺死強盜被視為自衛,前提是強盜實施了搶劫。根據刑法規定,以防衛行為實施毆打、殺人、搶劫、強奸、綁架或者其他嚴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造成人員傷亡或者人員傷亡的,不予追究。視為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但如果非法持槍,則可能構成犯罪。
1、危險源不同。
2、緊急回避必須是出于必要,但正當防衛則不需要。
3、科目要求不同。
4、實施對象不同。正當防衛只能針對不法入侵者進行,而緊急回避則必須針對第三方進行。
提醒您,根據第《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條第20條規定,為保護國家、公共利益以及您或他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權利免遭持續的不法侵害,采取制止不法侵害的行動,將對不法侵害者造成后果。侵權人。如果造成損害,屬于正當防衛,不承擔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