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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網綜合據常德日報
編輯同志:我男朋友今年4月份因涉嫌尋釁滋事被公安機關取保候審。上個月,他與一群朋友去吃飯、唱歌,在KTV門口與他人發生爭執、打架,導致對方受輕傷。保釋候審期間犯下其他罪行會受到什么處罰?讀者劉女士
經咨詢湖南經緯律師事務所周靈律師,刑事訴訟中取保候審是公檢法機關為某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的強制程序。他們隨時可用。措施。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證據證明犯罪事實,可以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并且取保候審不足以防止下列社會危害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逮捕:(一)有可能實施新的犯罪行為的;(二)確實存在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危險的;(三)可能毀滅、偽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對受害人造成傷害,對舉報人、檢舉人實施打擊報復的;(5)企圖自殺或逃跑。
劉女士男友的情況需要具體分析。情節不嚴重,只是違反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的,公安機關可以在行政處罰后沒收全部或者部分保證金,并要求犯罪嫌疑人重新繳納保證金;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嚴重的,構成犯罪,可以予以刑事拘留或者提請檢察院批準逮捕。案件查明后,他甚至可能會因數罪受到處罰。
記者唐靜編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