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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借貸官司律師收費分幾部分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借貸官司律師收費分幾部分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一、法院收費:標的額只有一萬的訴訟費只要50元一件的訴訟費;
二、律師收費:
1、律師收費考慮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費的工作時間;
(二)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五)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等。
2、各地的律師收費標準都不一樣,由當地的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制定;
三、法律依據:
律師打官司輸了收費嗎
律師費即,是指律師為委托人代理法律事務應當收取的報酬。既然是報酬,律師付出勞動,就應當得到相應報酬,與官司勝負無關,但律師風險代理除外。
律師風險代理,也就是人們所說的先“消費”后“埋單”,當事人將案件的敗訴風險全部轉嫁給代理律師,一旦官司敗訴,當事人就有權拒絕支付律師的代理費;代理律師打贏官司則能夠獲取高于普通代理幾倍甚至十幾倍的高額利潤。
風險代理的出現,使當事人與委托律師形成了一種較為有效的制約關系,避免律師“違規”操作,拿了錢不辦事兒。
目前我國對律師開展風險代理業務沒有明文規定,即“不限制,不提倡”。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第三條律師服務收費遵循公開公平、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
律師事務所應當便民利民,加強內部管理,降低服務成本,為委托人提供方便優質的法律服務。
第四條律師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五條律師事務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
聘請律師打官司,都希望能夠贏得官司。如果律師代理結果輸了,律師如何收費?已經收取的費用要不要退?這是不少沒有打過官司,尤其是沒有聘請過律師的朋友特別關注的問題。
這要看律師代理的方式而定。
律師代理有兩種方式:
一種是普通代理,按照收費標準或者雙方約定收費金額,簽定委托代理合同后,律師事務所即收取律師費,官司輸了,律師費不退。
這種方式是普遍的通常的收費方式,因此聘請律師要慎重,象看病找好醫生一樣,要找好律師才能更好維護您的權益。
一種是風險代理,按照代理結果收費。這種方式能夠充分把律師的積極性與當事人的利益關聯起來,輸了官司不收費。缺點是收費高,一般不低于爭議金額的30%。
當然刑事案件和工傷案件不允許風險代理。
這個問題問得好!我一般是這樣考慮(個人意見):
首先,在接案時對案件的事實和證據進行基本的判斷和分析,對案件結果做一定的預測,告知案件的風險,不能為了接案收錢誤導誘導甚至當事人,這是律師應有的職業素養,也是對案件和當事人負責。
其次,根據前面的分析和判斷,與當事人就代理方式,收費方式進行協商,并對官司輸贏怎么收費明確約定即可。
所以,官司輸贏怎么收費,主要還是看律師的職業道德以及雙方的約定。
回答這個問題,先要了解律師的收費方式是什么?
一般來說,律師的收費方式有兩種,一次性收費和風險收費。
1、一次性收費是指律師一次性就把律師費收完了,后面不管官司輸贏,律師都不再另外提高收費或者降低收費(不再多還少補)。如果當事人和律師選擇的是這種收費方式,一般情況下不管后面官司是打輸了還是打贏了,律師都不再另外收費當事人律師費,當然也不會退回當事人任何律師費。
當然,特殊情況下因為律師的過錯導致官司打輸了的,則可能會存在退回律師費,甚至賠償當事人損失等,這是特例。
2、風險收費是指律師費的收取和官司結果有關聯,官司贏就多收,輸就少收,至于多收還是少收,有一定的風險。
風險收費又可以分為兩種,半風險收費和全風險收費。所謂半風險收費是指前面先收一小部分費用,后面官司打贏后律師再按照約定收取當事人一定金額或者比例的律師費。這樣的收費前面收取的部分已經穩拿了,沒有風險,后面部分的律師費不一定得,要視結果而定,所以叫半風險收費。
全風險收費是指律師在官司結果出來前一分錢律師費不收(特殊情況下甚至有少部分律師墊付訴訟費等),等官司判決下來,打贏后再收取一定金額或者比例的律師費,如果官司輸了,律師就一分錢不收,這樣律師的收費就是全部風險了。
3、根據律師法等規定,刑事案件和工傷案件等不能采取風險收費。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借貸官司律師收費分幾部分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借貸官司律師收費分幾部分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