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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律師收費不合理怎么起訴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4個相關介紹律師收費不合理怎么起訴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認定律師知法違法,違規操作需要從法律的角度判斷,生活經驗的判斷不是起訴的根據。
律師取得職業資格,無論是國家法律職業資格統一前取得,還是統一后取得,只要能夠通過資格考試,應當認為律師已經具備了基本的法律素養,但是不正當的取得資格除外,一般而言,一個人通過系統的學習法律,并取得相應學歷,通過考試后就具備了基本的法律素養。
這里的不正當取得法律職業資格,并不是指違法取得資格,如,作弊取得。但是,現在的考試培訓比較發達,一個非法律專業的人輔導書都沒有接觸過,通過習題訓練也能一次通過資格考試,從法律層面上看,他們取得資格符合規定,但該非法律專業人士勝任律師工作仍有很長的路要走。作者認為,這樣取得資格的律師,還不知道有多少委托人作為他的小白兔“校正”他的法律知識。
從事律師工作,無論律師的學歷是法學,還是非法學,認定律師違法、違規操作導致敗訴,一定需要專業判斷,并且還需要進一步判斷違法、違規與駁回訴訟請求有沒有因果關系。如果沒有因果關系,作者認為,當事人就是行使了告訴權,可能也不到賠償。作者試舉一例,供你理解:
一般而言,律師是否違法、違紀,需要有司法行政機關,或者律師協會的書面認定,僅僅是委托人的認識,委托人告律師比較難。
官司敗訴,心情可以理解。但也不能就將官司敗訴歸責于律師。打官司總有人勝訴和敗訴,但關鍵還是在于基礎事實。如果本身這個事實就存在問題,甚至是套路貸這種虛假訴訟情況,那官司敗訴很正常,甚至有可能涉嫌虛假訴訟問題。所以當事人自身對于案件事實等問題應當心中有數。
建議這個問題應當描述更清楚點,甚至最好把法院的裁定書或判決書內容發出來給大家看看,這樣大家才好對整個事情作出判斷。現在法院駁回訴訟,也不知道是一審還是二審。若是一審,建議你提起上訴。若是二審,則根據具體情況,在規定的期限內向法院申請再審。避免因為自己延誤期限,導致無法通過正常的法律程序維護自己的權益。至于你跟律師之間還是根據你們之間的委托代理合同來認定權利義務。若認為是律師原因導致官司敗訴,并受到損失,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賠償。
律師的優勢在于對法律知識和法律實踐的把握能力,一般是作為當事人爭議事項的受托代理人或者法律顧問的身份出現,如果侵害了委托方當事人的利益,應該由《律師法》進行調整或者規制。如果律師是一般民事主體或者是合同一方當事人,訴訟爭議則由民法進行調整,如果涉及民事侵權,即便對方是律師,也會在合同內容擬訂方面或者主體身份是否合適方面出現一些紕漏或者瑕疵,那我們如果要維權,就應該在侵權事項領域請更專業知名的律師來應訴,請頂尖的法律專家來分析研討法律意見,甚至請媒體來關注這一事實及影響。找出有利的證據,把握準確的法律適用,這樣才能最有效的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題目沒有清晰地描述代理律師違法違規情況,準確回答提問有些困難。本人根據律師執業有關法律法規,給題主如下一些建議供參考。
一、建議題主學習研究律師管理方面有關法律法規。實踐中,大多數律師不愿意卷入控告違規律師事件,因為協助控告律師,不僅得罪其他律師,也會給自己執業生涯增添麻煩。當事人自己掌握律師管理具體規定,根據律師違規具體情形可以有針對性地進行投訴維權。
二、因律師代理違法違規導致當事人合法權益受損,可以起訴律師事務所和律師賠償。東北某市曾有一名律師接受出借人委托代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幾個月內一直沒有前往法院辦理立案手續,法院審理時借款人抗辯訴訟時效屆滿,法院查明原告起訴時訴訟時效屆滿一個月,依法駁回起訴。出借人被駁回起訴后,向法院起訴代理律師和律師事務所賠償債權損失,法院判決支持原告訴訟請求。
三、當事人可以向律師協會投訴維權。某地曾有一名律師代理合同糾紛案件,擬定的起訴狀需要委托人簽字捺印,因為委托人在異地無法前往律師簽字,代理律師自作主張冒充委托人在起訴狀和委托書上簽字,庭審時被對方當事人發現簽名偽造的,委托人表示自己未同意其簽字,法院依法駁回原告起訴。委托人向主管部門和律師協會投訴該名舉報違規代理行為,律師被迫退還律師費并賠償部分費用,協會依法給予紀律懲戒。
委托人一定要自己了解跟蹤代理事項,不要委托律師之后撒手不管了。上海一名當事人委托律師代理一起百萬標的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一審開庭之后她再也沒有聯系律師和法院,在家坐等判決生效。有一天,她前往律師事務所了解案件進展情況,代理律師發現自己忘記提起上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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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打官司輸了收費嗎
律師費即,是指律師為委托人代理法律事務應當收取的報酬。既然是報酬,律師付出勞動,就應當得到相應報酬,與官司勝負無關,但律師風險代理除外。
律師風險代理,也就是人們所說的先“消費”后“埋單”,當事人將案件的敗訴風險全部轉嫁給代理律師,一旦官司敗訴,當事人就有權拒絕支付律師的代理費;代理律師打贏官司則能夠獲取高于普通代理幾倍甚至十幾倍的高額利潤。
風險代理的出現,使當事人與委托律師形成了一種較為有效的制約關系,避免律師“違規”操作,拿了錢不辦事兒。
目前我國對律師開展風險代理業務沒有明文規定,即“不限制,不提倡”。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第三條律師服務收費遵循公開公平、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
律師事務所應當便民利民,加強內部管理,降低服務成本,為委托人提供方便優質的法律服務。
第四條律師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五條律師事務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
按照規定,民事案件一般有兩種收費方式。
一般代理,是在簽訂合同后即收費。律師不對案件結果做出承諾。
風險代理,案件勝訴后收費或按照收回的款項收費,若案件未達到預期,律師也收取不到相應費用。
回答這個問題,先要了解律師的收費方式是什么?
一般來說,律師的收費方式有兩種,一次性收費和風險收費。
1、一次性收費是指律師一次性就把律師費收完了,后面不管官司輸贏,律師都不再另外提高收費或者降低收費(不再多還少補)。如果當事人和律師選擇的是這種收費方式,一般情況下不管后面官司是打輸了還是打贏了,律師都不再另外收費當事人律師費,當然也不會退回當事人任何律師費。
當然,特殊情況下因為律師的過錯導致官司打輸了的,則可能會存在退回律師費,甚至賠償當事人損失等,這是特例。
2、風險收費是指律師費的收取和官司結果有關聯,官司贏就多收,輸就少收,至于多收還是少收,有一定的風險。
風險收費又可以分為兩種,半風險收費和全風險收費。所謂半風險收費是指前面先收一小部分費用,后面官司打贏后律師再按照約定收取當事人一定金額或者比例的律師費。這樣的收費前面收取的部分已經穩拿了,沒有風險,后面部分的律師費不一定得,要視結果而定,所以叫半風險收費。
全風險收費是指律師在官司結果出來前一分錢律師費不收(特殊情況下甚至有少部分律師墊付訴訟費等),等官司判決下來,打贏后再收取一定金額或者比例的律師費,如果官司輸了,律師就一分錢不收,這樣律師的收費就是全部風險了。
3、根據律師法等規定,刑事案件和工傷案件等不能采取風險收費。
官司輸了,是律師和委托人都不愿看到的結果。作為律師,看了委托人提供的資料,尤其是證據材料,再結合委托人的回答,會對相關爭議,有個有關法律關系及必需證據的初步判斷!稱職的律師會根據現有證據等給委托人做個勝訴可能性及相關條件的預測,但不是肯定的結果。有的律師會對有的案件,在簽署委托協議時,把律師收費和委托階段結束的結果,結合起來,根據約定及勝訴的不同程度收取不等的律師服務費。此之謂風險代理或部分風險代理。不過一般代理,律師收費和訴訟結果沒有關系,即使敗訴,收取的律師費也不退。當然,若代理律師有過錯,有違約或違法行為,給委托人造成一定經濟損失,該代理律師就應該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一般上風險代理要比一般代理費要高很多!
看了許多回答,感覺有些回答有偏差。具體如下幾點:
1、委托合同約定有爭議找仲裁委員會解決,首先應找仲裁委員會解決
2.仲裁后,對仲裁裁決不服,才可以去法院撤銷仲裁,另行起訴。
3、題主的問題,還看委托時這"律師"是不是律所的人,如是,律所對此應承擔無限責任;如不是,還可看他接案時有沒有己經注銷了律師執業資格,是不是無證接案。對于沒有盡責的人,可以追責,讓其承擔應負的責任。
4.律師是我國依法治國中的重要一環,衷心希望律師們加強職業道德修養,依法接案辦案,盡最大努力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利和利益,為依法治國作出應有的貢獻。
題主這個情況不太好處理,既然這個人已經不是律師,律協是管不了他的。
不知道你的轉賬是轉到律所賬戶還是他個人賬戶?合同是跟律所簽的還是只有他本人?
跟律師的委托關系其實從法律上來說不是直接跟律師建立委托,而是跟律所建立委托,律所派出某律師來辦你的業務。
所以你可以拿你的合同照片和轉賬記錄去他本來所在的律所,要求律所另外給你委派一名律師。
如果你的合同是跟他個人簽的,同時轉賬也是轉到他個人賬上,那么確實最好的方式就是起訴了。
謝謝你的邀請。我想你說的律師不盡責可能是已經滿足你是當事人、律師已接受你的委托,你和律師已簽訂了授權委托書、你已經和律師所在的律師事務所簽訂了委托合同、你已經根據委托合同交了相關委托費用并且律師事務所已向你開具相關蓋了律師事務所公章的正規發票等等條件下的律師不盡責。我之所以這么拗口寫下這么多條件,是因為涉及到要處理你和律師之間糾紛的問題。我在這里是站在你這邊為你說話,通俗點說必須以毒攻毒,因為你面對的是律師,你必須拿出打官司的架勢準備好上述證據或滿足上述條件。
律師不盡責要看怎樣的不盡責。該律師是否在幫你打官司的過程中沒有保守你的隱私或者泄露了你不愿泄露的情況和信息或者沒有謹慎保管你提供的相關證據材料或者沒有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和你在委托合同中約定的時間內辦理委托事項再或者接受你的委托后超過你的委托權限進行活動更甚至的是幫你打贏官司后為他自己或他自己的近親屬收購、租賃你的標的物等等等等。
你確定該律師存在我以上分析的相關情形之一或幾項并有一定的證據后,你可以適當分析選擇向律師事務所投訴或者向律師事務所所在的縣級或設區的市級司法行政部門普通的說縣區司法局、市司法局進行投訴,你分析的該律師不盡責情節不太嚴重可以向當地的律師協會反映,經過這些反映和投訴,你可以根據你與律師事務所的合同提出賠償或退費,該律師經過調查和核實可能被罰款或被要求停止執業資格,嚴重的被注銷執業資格,該律師觸犯了法律你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該律師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如果由該律師代理的案件尚未被法院開庭或判決你可以中止或解除該律師的委托并依據法院的規定提交相關文書,由該律師代理的案件如果還沒有送到起訴庭你可以搶時間提前到律師事務所要求更換律師或者依據約定解除委托合同到另一家律師事務所重新聘請律師!
借這個機會我提醒你我的一個親身經歷得來的體會:涉及到你的重大財產或者你的重大權益你可以不要把你的最后決定權特別授權給該律師,要由你或你的近親屬來作最后決定并在開庭前將該特別授權書提交給法院,以免你和你的近親屬到時坐在法院有嘴不能說話,防止你自己委托的律師出賣你的利益讓你能贏的官司輸到你哭都哭不出來!
我的以上回答有些是我的親身經歷希望那些奔波在被迫打官司維護自己權益的當事人朋友能看到并記住以免走彎路使自己遭受重大損失,有的回答不盡周全你可以繼續詢問專業人士,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你,也感謝你對我的信任!
這個問題不難處理的:起訴他。
不知題主當初找的是律師事務所還是律師個人,正常來講,律師收費后律所是要給你出發票或者收據的,證明這是一個執業律師。
還有,你說他不盡責,到底怎么個不盡責法?題主沒有說清楚啊。
比如,你們約定官司必須勝嗎?還是約定他代理到強制執行階段?還是執行款完畢……
你們雙方合作細節我們不清楚,不好下定論,但如果照你所說那個律師已經不執業了,那律協自然無權干涉此事,包括他之前所在律所。
在此情況下,你就只能走訴訟途徑了咯,他作為一名曾經的專業律師自然清楚訴訟的威力,如果他做的有不對的地方,自然會跟你協商解決此事;如果是你“認為”他不盡職,或者自己有點無理取鬧,那到了法庭,法庭自然會給你判的一清二楚。
律師告訴“官司”不能打,說明這名律師對當事人的利益比較負責。
律師認為不能打,應當是聽過你的介紹、看過你的資料之后,利用他掌握的專業知識進行分析后得出的結論。客戶是否要對此付費呢?首先看約定。
如果事先沒有約定,律師是直接作為一個案子接的,接了案子之后,發現案子不能打。你付點咨詢費也是應該的。因為這種情況下,律師會告訴你這個案子不能打的原因,以及非要打的風險。律師的咨詢意見幫助你避免了可能的風險。
如果你認為律師費收多了,可以和律師協商少收一點。
律師費該收。
1、按照你說的官司打不成:
第一種理解,是你自己不想打官司了。單方解除與律師事務所的委托協議,既然你解約,費用沒理由要退給你;
第二種理解,客觀原因比如對方撤訴或者你撤訴。這樣的行為在委托合同中應該都有約定,也是不需要退費的。行業中也有根據律師投入的進度,酌情退一部分的。
第三種理解,官司沒打贏。這個更要收錢,律師不是包打贏,律師的工作是盡自己所能為你服務。利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及經驗,盡量將對你有利的一面展示給法官。
至于法官是否采信,那不是律師可以左右的。不是律師的原因,費用當然得收。
2、從你和律師事務所簽訂的合同性質來看,你們簽訂的是委托服務協議,而非承攬加工協議。因此,只要律師提供了服務,依法就應該獲得報酬。而不應按結果論費,除非是風險代理。
說到這里,可能有人會說,那律師如果出現重大過失,是不是我也得給他費用。在此我想說這是兩個概念,不要混淆了。
律師如果有過失,一方面他已經違反你和律師事務所簽訂的協議,另一方面還對你構成侵權。比如,律師未按時出庭導致你敗訴等。那不但不用給他費用,你還可以選擇讓他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侵權賠償責任。
綜上,律師是靠服務來賺取報酬。因此,只要他提供了服務,無論結果如何,他都應該獲得報酬。即你必須給付他費用,勝負不應由他買單,除非他違約或者侵權。
其實吧你的這個問題有點模棱兩可,可以理解為官司不用打,也可以理解為官司打輸了。官司不用打自然不用付律師費。但是官司打輸了就得另當別論了。一、一般情況下律師都是先收錢然后再干活的,而且律師是不能向當事人承諾案件結果的,所以即便是輸了也得付律師費。二、風險代理,如果和律師約定的收費方式是全風險代理的話,案子輸了按照協議走,不過現在一般的律師都不愛風險代理!
你所說的律師費包含兩部分費用,一部分是律師咨詢費,另一部分是律師代理費。
你見到一個律師的時候,是否要收取咨詢費是一開始就講好的,沒有說明要收咨詢費就是不收取的意思,否則律師是不會切入正題。我身邊的很多律師都不收取這部分費用。
另外一部分是律師代理費,如果律師告訴你這個官司不能打,意思就是他不愿意接受你的委托,不希望成為你的訴訟代理人,那么,你們之間的委托合同關系就不成立,沒有成立的合同自然是不用付費的。
希望這個回答有幫到你。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律師收費不合理怎么起訴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律師收費不合理怎么起訴的4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