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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刑事律師收費不規范怎么辦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刑事律師收費不規范怎么辦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肯定不合理,但是又沒有什么辦法,刑事案件沒有多大作用,它的作用最多幫你跑腿那啥那啥的,你懂的,
民事案可以有一定的建議作用,當然前提是你的對手沒有兩邊吃。
兩邊收錢的律師多多多
完美詮釋過河拆橋。你的問題與律師無關。你會說員工對公司業績作用不大開這么高工資合適嗎;學習對工作作用沒那么大花這么多時間值得嗎;裝修中設計公司對裝修沒多大用花那么多錢合理嗎。大致一個大腦回路吧。
第一,律師對官司輸贏作用大小判斷標準是什么?是真的沒用,還是你覺得沒用。第二,那么高昂是多高昂。律師基本上收費標準一致,一分錢一分貨。除非提出不合理要求,否則價錢大都蠻正常的。
如果律師正常收費,盡到律師義務。你又覺得沒用,又覺得貴。真的可以考慮自己自學法律打打官司。就跟嫌棄打的貴就步行一樣,消費者有選擇的權利嘛。
律師服務收費遵循公開公平、自愿有償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四條律師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和政府指導價兩種形式。
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律師服務收費,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確定。
第五條下列律師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
(一)代理民事訴訟案件;
無論涉及的民商事案件,還是刑事案件,律師如果號稱自己官司沒有輸過,那是扯淡!
評論律師業務的好壞,從官司的結果看,把它說成是否達到了訴訟的目的,或者是否達到了聘請律師代理的目的更好。
稍微了解刑事訴訟的人都知道,一個刑事案件,往往是經過了公安機關長時間的偵查,再經過檢察機關的起訴審查,然后起訴到法院,面對這樣的情形,一個律師說我辦的刑事案件就沒有輸過,那也就意味著偵查、檢察等機關辦理的這位律師代理的案件都辦錯了,可能嗎?
一兩件、兩三件辦錯了,有可能,但都辦錯了,怎么可能?
在刑事案件的辯護中,有經過辯護將重罪改為輕罪的、有將起訴的主犯辯護被認定為從犯的、有將起訴數罪辯護減少罪名的,這樣的辯護就屬于辯護成功,但是否是你所認為的官司贏了呢?
辯護成功在不同人的認知中,含義也不同。
眾所周知的某輪奸案,被告人的母親不但要法院判決其兒子無罪,還要追究被害人的敲詐勒索的法律責任,誰能達到這個目的?
達不到這個目的,她會認為這個官司贏了嗎?
她的兒子在她的口中,沒有被埋怨一句,她認為她的兒子是受害者!
我勸各位,再碰到這樣的律師,直接走人,否則肯定上當受騙沒商量。
律師同樣面臨激烈的市場競爭,當事人經常會早上從一個所出來,下午又進了另一家律所,反復會見律師,讓律師給自己分析案件。
當事人很愛問律師:你又多大的把握?又很喜歡聽律師說:你這案件交給我,保證100%贏。
如何看待官司的輸贏
如果原告起訴,要求被告賠償本金100萬元,違約金30萬元;被告聘請律師,經過開庭審理,法院判決被告返還原告本金100萬元,賠償違約金15萬元。那對被告來說,這個案件算輸了?贏了?
再說了,原被告都聘請了律師,一個案件打下來總會有輸贏,是不是意味著每個案件總有一個律師贏了呢?
所以,除非案件判決之前,當事人和律師先就案件輸贏的標準達成一致,否則,就會出現“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情形。
給犯罪嫌疑人辯護的案件,如何判斷輸贏?
1、控方認為犯罪嫌疑人是主犯,經律師辯護后,法院判決為從犯。這樣的變化效果是非常明顯的,應該認為贏了;
2、控方指控重罪,經律師辯護后,法院判決認為構成輕罪,比如控方指控構成搶劫罪,律師辯護后,法院認為構成盜竊罪,當然是變化成功了;
3、控方建議量刑7-10年,經律師辯護后,法院判決為5年,也當然是贏了呀。
總之,不能相信拍著胸部保證案件輸贏的律師,這類律師有點像街上賣大力丸的,畢竟法院不是他家開的,咋保證勝訴?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刑事律師收費不規范怎么辦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刑事律師收費不規范怎么辦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