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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建筑工地復雜、作業風險高,工人受傷的情況時有發生。此外,建筑工地分級分包的現象十分普遍,且主體也相對復雜。一旦工人受傷,建筑公司、施工單位、承包商等往往會互相指責、拒絕賠償,工人維權十分困難。那么,今天我就來告訴大家,在建筑工地工作時受傷如何索賠。
如果工人在建筑工地受傷,誰應該賠償?這也取決于工人的身份和角色。
首先,如果是派遣工,醫療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派遣公司未繳納工傷保險費的,醫療費用由派遣公司與用人單位共同承擔。
其次,總分包單位的合同工發生工傷的,由該單位負責辦理工傷。除了工傷醫療外,單位還會提供一定的經濟補償。因個人違規操作造成工傷的,可以按照工傷或者商業保險進行賠償。
第三種是工頭與勞務公司簽訂的個人協議。工人是由工頭帶來的。如果沒有合同怎么辦?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七條規定,具有用工資格的承包單位將其承包業務分包給不具備用工資格的組織或者自然人,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那么,本單位招用的勞動者或者自然人因工受傷時,由具有用人單位資格的下一級承包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承包商有責任嗎?由于包頭與勞務公司有協議,勞務公司在實施賠償后有權向您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