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摘要:分家時,需要對家庭共同財產進行分割,那么分家時房產怎么分配?下面由上海房產律師小編在本文詳細講解。
分家時的房產分配也可以稱為是房屋析產,所謂的房屋析產,一般發生于離婚、分家、繼承和共買房產等民事關系上,公民死亡后,共同生活人或者財產共有與繼承人就財產如何處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解釋,一般是先析產后繼承。
1、分割房屋是最大限度的保護房屋的整體性;
2、盡最大可能不損害房屋現有的價值;
3、采取一人獨有,在給他人金錢或其他方式的補償;
4、采取大家共有的方式;
5、大家競買的方式;
6、出賣該房,大家分的價款的方式。
1、根據協議析產;
2、遺囑分割;
3、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聘請律師協調、律師見證或訴訟;
5、其他方式。
三、房屋析產申請需要提交的材料:
1、房屋所有權證書;
2、析產協議及公證書;
3、當事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4、面積測繪報告;
5、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收件窗口領取)。
知識關聯:
分家須注意事項:
(一)分家析產時,要把家庭共有財產和家庭成員的個人財產區分清楚。分家析產只能是分割家庭共有財產,屬于家庭成員的個人財產是不屬于分割范疇的。
(二)分家析產時,要根據公平合理的原則,分割家庭共有財產。對家庭共有財產的分割,特別是對某些生產、勞動工具、設備等財產的分割。要盡可能有利于生產,有利于發揮家庭成員各自的專長。對于某些特定的不便分割的財產,也可以特別協議的方式作變通處理,以充分發揮該項的效用。分家析產直接關系到家庭成員今后生活安排的問題,因此,應當通過訂立分家析產協議書的形式進行,這樣,就不至于有分家后因某項財產產權的歸屬不清發生糾紛。
分家折產協議書基本內容應當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立約人的姓名,在家庭中的輩份稱呼;
(二)分家的理由、原因和目的;
(三)分割家庭共有財產的合意以及對原家庭債務清償的安排;
(四)分割后的財產細目及其所有人姓名;
(五)證人姓名;
(六)立約人、證人簽名蓋章;
(七)立約的具體時間及執行日期。
小編提醒:
進行房屋析產需注意:
1、若當事人不能親自辦理,可出具委托書或公證書,受托人出具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法院判決的需提交法院判決書、協助執行通知書;
3、若房改房或經濟適用住房析產,還需提交《已購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申請審批表》(收件窗口領取),《房改售房價格審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