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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疫情期間在家隔離,比較無聊,你會通過手機隨意在微信群或網絡平臺上發布謠言,以吸引關注。比如,未經官網證實,就說某社區出現了COVID-19確診病例,并且該社區被關閉,引起大家恐慌,引起廣泛關注和討論,感覺自己獲得了一種勝利。很多風頭。若該行為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將追究社會責任。承擔什么樣的法律責任?1.需要承擔民事責任。傳播謠言侵犯公民個人名譽權或者企業商譽權的,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可以要求對方停止侵權、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目前司法實踐中,不乏通過抖音、微信朋友圈等方式進行侵權的案例。除一定范圍內的道歉外,還可支持5000元以上的賠償。2.需要承擔行政責任。例如,在當前疫情特殊時期,散布謠言、謊稱疫情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公安機關將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處五百元以下罰款。3.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在信息網絡、網絡平臺編造、傳播虛假疫情、災害、警務信息,或者明知是在信息網絡上傳播虛假信息,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構成犯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監視;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在這個特殊時期,安心待在家里隔離,就是貢獻我們的力量,保證不給社會帶來混亂。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謠言止于“智者”。如果我們對自己的行為沒有清醒的認識,如果我們觸犯了法律,他們就會止步于“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