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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律師收費太低會怎樣樣呢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律師收費太低會怎樣樣呢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各地區有一定差異,大致如下:
⑴ 無財產爭議案件:普通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根據案件性質、復雜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間協商收取;外地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代理費不低于20000元 ;
⑵ 法律文書:代為撰寫、修改、審查法律文書,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難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每份文書在600-2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⑶ 律師見證: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所需時間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⑷ 代辦公證:律師代辦公證的事務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⑸ 律師函及法律意見書:為委托方出具律師函或法律意見書,根據相關事務難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協商收費,每份為1500-20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⑹ 律師調查:按調查事項協商收費。
律師是當事人的代理人,律師勝訴或敗訴的結果由當事人承擔,所以除非是風險代理,敗訴不收律師費,只會收辦案費,其他的對律師沒有什么影響。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律師費的收取遵循“公開公平、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而不是根據官司的輸贏收費。
如果委托人與律師簽定了“風險代理合同”的話,按合同內容執行,否則,即使官司敗訴委托人也要支付律師費。
會對名聲有影響。不過偶爾一次兩次沒有關系。律師是代理你打官司但是不保證能贏,只有抽取高額的律師費簽署的合同有明確的規定必須要贏否則退款,其他情況輸贏是由當事人承擔的。如果律師經常敗訴這樣對他業界的名聲不太好,沒有人找他打官司了。
對律師沒有太大影響。偶爾一兩個案件敗訴很正常。因為對方當事人。有可能有新的證據出現,有時候 并不是律師能力有問題。如果律師經常敗訴 則會影響律師的口碑,并讓委托人喪失信心。且律師 在行業圈層內 很難接到新的案源,并且影響未來的發展。
按照規定,民事案件一般有兩種收費方式。
一般代理,是在簽訂合同后即收費。律師不對案件結果做出承諾。
風險代理,案件勝訴后收費或按照收回的款項收費,若案件未達到預期,律師也收取不到相應費用。
聘請律師打官司,都希望能夠贏得官司。如果律師代理結果輸了,律師如何收費?已經收取的費用要不要退?這是不少沒有打過官司,尤其是沒有聘請過律師的朋友特別關注的問題。
這要看律師代理的方式而定。
律師代理有兩種方式:
一種是普通代理,按照收費標準或者雙方約定收費金額,簽定委托代理合同后,律師事務所即收取律師費,官司輸了,律師費不退。
這種方式是普遍的通常的收費方式,因此聘請律師要慎重,象看病找好醫生一樣,要找好律師才能更好維護您的權益。
一種是風險代理,按照代理結果收費。這種方式能夠充分把律師的積極性與當事人的利益關聯起來,輸了官司不收費。缺點是收費高,一般不低于爭議金額的30%。
當然刑事案件和工傷案件不允許風險代理。
回答這個問題,先要了解律師的收費方式是什么?
一般來說,律師的收費方式有兩種,一次性收費和風險收費。
1、一次性收費是指律師一次性就把律師費收完了,后面不管官司輸贏,律師都不再另外提高收費或者降低收費(不再多還少補)。如果當事人和律師選擇的是這種收費方式,一般情況下不管后面官司是打輸了還是打贏了,律師都不再另外收費當事人律師費,當然也不會退回當事人任何律師費。
當然,特殊情況下因為律師的過錯導致官司打輸了的,則可能會存在退回律師費,甚至賠償當事人損失等,這是特例。
2、風險收費是指律師費的收取和官司結果有關聯,官司贏就多收,輸就少收,至于多收還是少收,有一定的風險。
風險收費又可以分為兩種,半風險收費和全風險收費。所謂半風險收費是指前面先收一小部分費用,后面官司打贏后律師再按照約定收取當事人一定金額或者比例的律師費。這樣的收費前面收取的部分已經穩拿了,沒有風險,后面部分的律師費不一定得,要視結果而定,所以叫半風險收費。
全風險收費是指律師在官司結果出來前一分錢律師費不收(特殊情況下甚至有少部分律師墊付訴訟費等),等官司判決下來,打贏后再收取一定金額或者比例的律師費,如果官司輸了,律師就一分錢不收,這樣律師的收費就是全部風險了。
3、根據律師法等規定,刑事案件和工傷案件等不能采取風險收費。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律師收費太低會怎樣樣呢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律師收費太低會怎樣樣呢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