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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律師收費低被警告處分怎么辦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律師收費低被警告處分怎么辦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1、解除委托關系,可以根據委托合同內容的退費標準,要求退回代理費。
2、如果不負責任,你可以向其所屬司法機構或律師協會進行投訴;在造成損失的情況下,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律師法》第四十八條律師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設區的市級或者直轄市的區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可以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給予停止執業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的處罰:
(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費用,接受委托人財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二)接受委托后,無正當理由,拒絕辯護或者代理,不按時出庭參加訴訟或者仲裁的;
(三)利用提供法律服務的便利牟取當事人爭議的權益的;
(四)泄露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
你可以到他所在的律師事務所反映情況,或者到當地的司法行政部門舉報,還可以向當地的律師協會反映情況,解決存在的問題。
如果當事人對律師的服務不滿意或是對對方的聘用律師執業過程中的行為有意見都可以向其所在的執業機構也就是律所投訴,也可以向所在地區的司法局投訴,司法局內有律管處,專門負責律師管理工作,可以對律師處以包括吊銷執業證在內的各種行政處分。也可以向當地的律師協會投訴,律協有懲戒委員會,可以對律師的違規行為進行行業處分。當然如果覺得律師的行為涉嫌偽造證據或虛假訴訟等犯罪的,也可以向公安或監察機關報案或舉報。
我是法眼掃描,執業28年的老律師,來回答你的問題。
題主說的應該是刑事案件,刑事案件律師一般是分三個階段收費:公安機關刑偵階段,檢察機關審查階段,法院審理階段;當然了,也可以一份協議包括三個或者兩個階段;甚至有的人是到了法院審理階段,才聘請律師。
委托人在聘請律師的時候,是需要和律所簽訂一份《律師辯護協議》的,說清楚因為什么事情,聘請律師在什么階段提供什么服務,當然了這樣的文本基本是律所提供的,但委托人可以提出修改意見,增加自己的特殊需要。
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也很麻煩,有的公安機關不安排,或者找各種借口拖延,甚至有的地方看守所只讓看一次。
所以,題主你要問律師:為什么只看了一次?
如果律師告訴你:我已經把事情搞清楚了。那就沒有必要看第二次、第三次了。
如果律師告訴你:公安機關只讓看一次。那就別為難律師了。
律師會見完犯罪嫌疑人以后,會根據會見的情況,再收集證據,查找法律依據和案例,這些工作并不是當著委托人的面去做,所以別輕易地說律師不作為,消極等待;另外,律師也不是只接了你這一個案件,其他案件仍需要開展工作。
如果委托人真的認為律師消極怠工,可以和律師聯系,提出自己的質疑,律師會給你進行解答的,包括自己這一段時間都干了啥。如果對律師的解釋還不滿意,可以向律所主任投訴,再不滿意可以提出解除委托,要求律所重新更換律師,或者直接解除協議,退錢。
但,往往事情不是題主認為的那樣,所以,需要溝通、交流,直接告訴律師你的擔心和懷疑,這樣的溝通反而效率更高。
偵查階段,律師的作用有限。有些律師職業道德有問題,對嫌疑人或家屬隨意許愿,以保證能取保候審之類虛假承諾騙取委托人信任,目的是為賺錢。
在偵查階段,律師主要作用是會見嫌疑人,為其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律師是無權決定對當事人做出取保候審和監視居住等強制措施的,只能提出申請,但是決定權在辦案機關,所以不要輕信此類律師。如果辦案機關在辦案過程中侵犯嫌疑人合法權益,律師可以代為申訴控告,律師能發現這些問題并提出申訴控告的就是負責任的律師。
一個人是否犯罪,自己最清楚。只有對自己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不太確定時,那就需要律師提供的法律咨詢服務。由于具體案情的不同,有些案件證據確實,當事人對自己犯罪行為也有清晰的認識,那就完全沒有必要聘請律師,畢竟現在律師費不是小數目,錢要花在需要的地方。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律師收費低被警告處分怎么辦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律師收費低被警告處分怎么辦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