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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南京工傷律師收費標準咨詢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南京工傷律師收費標準咨詢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此次調整對象:
2020年12月31日前,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中已享受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待遇的工傷職工,享受供養親屬撫恤金待遇的工亡人員供養親屬,以及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其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傷殘津貼差額的人員。
調整時間:
工傷保險定期待遇調整從2021年1月1日起算。
傷殘等級一級至四級:
工傷醫療費報銷問題
職工在工傷認定后,其發生的工傷醫療費用,憑工傷認定結論、出院小結復印件(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訴、現病史、檢查、診斷、治療、手術經過、治療后轉歸情況、出院注意事項。加蓋就診醫院章)、醫療費用明細清單(包括:藥物、檢查、治療、手術、化驗等每項的名稱、用量、次數,單價,每項總價)、有效報銷單據(有財政部門監制章或稅務部門監制章和就診醫院收費專用章),由單位到醫保經辦機構(審核一部)申請報銷。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南京工傷律師收費標準咨詢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南京工傷律師收費標準咨詢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