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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律師收費百分之三十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律師收費百分之三十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這個是沒有收費標準的,都是協商收費,律師會根據工作量大小,工作時間長短,盡職調查的難易程度和委托客戶協商確定。或者是確定一個基礎收費,比方說3000元/小時,然后律師會根據工作小時數發來賬單。數額可能幾萬到幾十萬等等。司法局發布的律師收費標準,基本上是針對訴訟類案件確定的。
沒有合理不合理。你要是收不回來,律師也是一分錢拿不到的,白白付出時間和努力。而且這個比例是可以談的,除非真的難度很大,不然不會收你這么高的比例。一般風險代理都是10%到15%。當然也有更低的,具體要看律師以及律所的標準。
另外 提醒你一下,律師提出這么高的比例也有可能是你這個案件勝訴并且拿回錢的可能性極低,律師是在委婉的拒絕你。
況且,這種風險代理,也只是一種方式,你要是不接受也可以采取固定收費的模式。按照當地的律師費標準或者律所的標準律師也會給你報價。只是這樣,不管你能不能收回款項,都要先付律師費。恐怕,你又會我還沒收到錢怎么就要付律師費了,還是覺得虧吧?
總之,你想讓律師給你干活,還想少付,甚至不付律師費。。只能提醒你,律師和你一樣也不是傻子!一分錢一分貨。。這兩條道理你得明白。
你和律所之間簽訂了合同,屬于合同關系,30%屬于風險代理收費方式,此標準不違背法律強制性規定,合同雙方也都是自愿簽訂,應當受法律保護。是否值得屬于比較抽象的概念,風險代理雙方共擔風險,收回來后你當然會覺得收費太高,那是因為你不明白律師在這期間付出的工作。說白了,你壓根就沒覺得律師付出了什么,你也沒明白律師就是靠出賣時間和業務知識取得對價。建議你還是不要找律師了,尋求個心里平衡,自己去做吧。
經濟糾紛打官司,律師費收30%合理嗎?一般來說收費有點過高,但也不一定不合理。
首先,你有經濟糾紛想聘請律師代理你的案件幫你打官司,這個時候你和律師之間形成委托代理關系。但這種代理不是無償代理,而是有償代理,具體的收費標準和辦法需要你和律師進行協商。
根據你的描述,你應該選擇的是第二種收費方式,但是30%的比例確實有點過高。據我分析,有可能是這個律師是熟人幫你介紹的,他并不想真正代理你的案件,又不好意思直接拒絕你,所以就提高報價讓你知難而退。也有可能是你的案件確實屬于疑難復雜但是案件,如果代理你的案件將會花費數倍于其它案件的時間和精力,應該提高收費標準作為補償。
作為你來講,還是要先觀察這個律師的專業能力和水準,看看他到底有沒有能力幫你打贏這個官司。至于該如何判斷一個律師是不有有能力是不是靠譜,這很復雜,一句兩句也說不清楚。如果對他的能力有疑問,那就直接找個借口放棄委托吧,全國律師多的是,再去找一個比他收費低的能力強的也不是什么難事。
以上,希望能夠對你有所幫助。我是榨汁小二郎,有任何法律問題都可以關注并私信我,我會盡力幫你解答。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律師收費百分之三十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律師收費百分之三十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