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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如果夫妻雙方沒有約定婚姻財產協議,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夫妻財產制度是共同所有,雙方對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那么夫妻離婚時,婚前財產要分割嗎?為了幫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小編整理了相關內容。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夫妻離婚時應否分割婚前財產?
一方的婚前財產是配偶一方的財產。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或者共同所有,也可以部分單獨、部分共同所有。
配偶一方擁有的財產不會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為夫妻共同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橐鲭p方對婚前財產沒有約定的,婚前財產為個人財產,不會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為夫妻共同財產。
但在某些情況下,如果沒有證據證明屬于婚前財產,司法實踐中通常將其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時,一方有困難的,另一方應當從房屋等個人財產中提供適當的幫助。具體措施由雙方商定;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婚姻法》第四十二條所稱“一方生活困難”,是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取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如果離婚后一方沒有住處,則視為有困難。離婚時,一方可以以個人財產中的房屋的形式向有需要的人提供幫助,該房屋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權或房屋的所有權。
2、離婚后婚前財產歸誰所有?
一般情況下,婚前財產不會因為夫妻結婚而在婚后直接成為夫妻共同財產,因此離婚后婚前財產一般仍屬于婚前持有的一方。但根據法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前財產在結婚后成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分割為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結婚后,一方將婚前財產捐贈給另一方;
二是雙方簽訂婚前財產協議,約定婚前財產全部或部分婚后共同所有;
第三,離婚協議書明確規定婚前財產將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離婚律師建議,為了避免婚前財產歸屬發生糾紛,雙方應在婚前明確分割各自的財產,并通過婚前財產協議明確約定?;楹笕绻胸敭a贈與,除了簽訂贈與協議外,最好做個公證,確保權屬清晰。避免離婚時因婚前婚后財產混用而導致財產分割不均、遺漏、多分、少分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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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以上內容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他疑問,歡迎咨詢專業離婚律師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