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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夫妻離婚,孩子必須撫養。如果孩子與父母一方同住,則另一方必須支付子女撫養費。那么離婚協議書可以約定一方不支付贍養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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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書可以約定一方不支付贍養費嗎?
遼寧京鈺律師事務所肖志強律師回答:
法律沒有規定離婚協議不能約定一方不支付贍養費。如果夫妻雙方同意離婚,一方可以不支付贍養費,但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并自愿簽署后才能生效。
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當承擔部分或者全部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支付費用的數額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確定。為了獲得子女的監護權,一些離婚案件中的當事人在離婚期間減少或放棄子女撫養費要求。本案中,離婚協議書是離婚時夫妻雙方就離婚相關事項達成的自愿協議,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其表示,無正當理由的,雙方當事人應當遵守民事調解協議約定的雙方權利和義務。
遼寧京鈺律師事務所肖志強律師分析:
如果子女要求一方撫養,則該協議無效。父母贍養子女是未成年子女享有的法定權利。離婚協議只能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不得限制或者剝奪他人的合法權益。否則,本部分協議將被視為侵犯他人權利,并被視為無效。
有關生活費、教育費等子女撫養費的協議或判決不能對抗配偶雙方撫養子女的法律義務。該義務是一項法律義務。如果雙方都同意對方不需要承擔子女撫養費,而監護方的撫養能力明顯無法滿足孩子的需要,實際上侵犯了孩子的權利,這并不妨礙孩子提出要求父母一方支付超過約定金額或必要時的費用。對判決原金額的合理要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后,一方直接撫養子女的,另一方承擔部分或者全部子女撫養費。支付費用的數額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商定;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項協議或判決,并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一方提出超出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