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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租賃合同中不退還押金的行為是違法的。租賃押金是承租人向出租人保證不會造成對方利益損害的相應費用。一般來說,押金能否退還以及如何退還,取決于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中的違約責任。
租房子不退還押金一般是違法的,除非有法定情況。原因如下:
1.本案系一起租賃合同糾紛。押金一般在合同中約定。房東的行為屬于違約行為,可以按照合同約定協商處理;
2、協商不能解決的,可以通過訴訟解決;
3、合同中無違約責任的,退還押金;
4、若約定違約不退還押金,房東有權不退還押金;
5、如果出現以下三種情況,即使合同沒有約定,房東也有權扣留押金:
承租人未按照合同約定期限退租的;
承租人未按期繳納租金的;
(3)租客損壞房東的物品。
法律快報提醒您,不可退還的租賃押金處理方法如下:
1、租賃合同未明確押金性質或規則的,押金將作為租賃預付款返還;
2、當事人支付了保證金,但該保證金具有約定的保證金性質,當事人主張保證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租賃期間如有財物損壞,可相應扣除押金,扣除財物損失后退還押金;
4、投資造成損失的,應在合同期滿或終止時返還。如果協商失敗,可以收集證據并提交法庭。
雙方約定租金押金,一般為一個月房租:
1、租金押金一般由租客和房東雙方約定,實際押金一般不會超過兩個月的租金。
2、為了讓房東保證房屋及其電器不被非法倒賣以及扣除水電費,租客一般同意向房東支付租金押金,收到押金后會開具相應的發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條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和方式、租賃物的維修保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