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我們每個人都應該遵守法律。如果我們做了違反法律的事情,我們將受到懲罰,這將直接導致刑事拘留。如果被刑事拘留的當事人想要解除刑事拘留,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
那么要滿足哪些條件才能解除刑事拘留呢?下面上海刑拘律師就帶大家了解一下解除刑拘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根據《公安構造辦理刑事案件步伐劃定》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公安機關對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后,應當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分別處理。
一是限制需求的,在羈押期限內依法辦理提請同意逮捕手續;
二是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但不需要逮捕的,辦理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手續,直接移送本院起訴;
第三,在羈押期限內不能查清犯罪的,應當辦理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手續,繼續偵查;
第四,存在刑事訴訟法第五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駁回起訴。
在上述四種情況下,有必要處理解除刑事拘留的案件結構。
在選擇被拘留者的拘留結構時,應在拘留后24小時內進行調查。詢問的目的是查明事實并防止非法拘留。同時,它還可以及時收集證據,找出其他同伙,以免耽誤戰機。
當發現不應當拘留時,必須立即釋放并發給釋放證明。所謂不應拘留,主要是指以下幾種情況:
不產生可能被拘留的人的非法行為的行動不構成非法行為;雖有違法行為,依法不應追究刑事責任;雖然有犯罪行為,但不是被拘留者所為;雖然犯罪行為是由被拘留者實施的,但該人不具備拘留的法定情形。
沒必要拘留。有上述情形的,應當立即釋放被拘留的人,并出具釋放證明。
解除刑事拘留必須注意以下幾點:
2.除釋放被羈押人外,有刑事訴訟第五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撤銷案件,不得以撤案代替釋放。
3.對不同意拘留制度的被拘留者,應當立即釋放并發給釋放證明。如果公安結構需要補充偵查和復議,則應改變強制措施。
滿足解除拘役需求的前提是大家先回答到這里。如果您在生活中觸及刑事案件,可能需要律師協助處理相關案件,您可以咨詢或委托上海刑拘律師保護您的權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