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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勞動爭議如何處理?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后,可以選擇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
1、協商:發生勞動爭議時,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要求工會或第三方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2、調解:發生勞動爭議,可聯系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設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調解申請可以口頭或書面形式提出。調解協議達成后,雙方當事人均須履行。
3、仲裁:不愿調解、不調解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調解協議的,可以向縣(區)、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工人必須注意及時申請,否則申請將被拒絕。
4、訴訟:您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是訴訟的必要程序,未經仲裁不能直接提起訴訟。還需要注意的是,訴訟應在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15天內提起,否則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仲裁《裁決書》立即生效。
2.失信事件如何挽回?
被法院列入黑名單(即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后,只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才會將被執行人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刪除:
(一)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件規定的全部義務;
(二)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并經申請執行人確認執行;
(三)人民法院依法決定終止執行的。
法律基礎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7條
各級人民法院應當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記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并通過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數據庫向社會公布。各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各地實際情況,通過報紙、廣播、電視、互聯網、法院公告牌等方式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也可以采取新聞發布會等方式對法院及其管轄范圍內的法院實施處罰。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的情況定期向社會公布。
3.欠高利貸會影響我的孩子嗎?
由于高利貸不會傷害你的孩子。
高利貸屬于非法行為,借款人只需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償還本金和利息即可。另外,由于高利貸以多種方式獲取債務,涉及暴力犯罪,不建議當事人考慮這種借款方式。
民間借貸是民事行為,受民法、合同法的約束和保護。但根據《合同法》第211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貸款利率不得違反國家限制貸款利率的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借款人與借款人約定的利率不超過年利率24%的,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借款人與借款人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的,則超過年利率36%。部分利息應視為無效。
4、征用配給地如何補償?
征用口糧土地的一般補償: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農村村民房屋及其他地面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失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安排等。
征用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并公布地區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地區綜合地價時,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有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人口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進行調整或調整。至少每三年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農用地、地上附著物、青苗等以外的土地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農村村民的房屋,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和改善居住條件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的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住房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安置房或貨幣補償,對因征收產生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給予補償,保障農村村民的生存權和合法住房財產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制度。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為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提供養老保險和其他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5.哪些合同可以撤銷?
下列合同可以撤銷:
1、因重大誤會而訂立的合同。
重大誤解是指行為人對行為的性質、對方、標的物的品種、質量、規格、數量等產生錯誤認識,以致造成行為后果的行為。違背自己的意愿,造成更大的損失。
2.訂立不公平的合同。
明顯不公平是指一方當事人在緊急情況下或缺乏經驗的情況下簽訂的合同,如果履行將對該方造成重大不利。
3、因欺詐行為而訂立的合同。
欺詐是指一方故意告知對方虛假信息,或者故意隱瞞虛假信息,誘導對方作出錯誤意思表示的行為。
4、因脅迫而訂立的合同。
脅迫是指因恐懼、受他人脅迫而做出不真實意思表示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