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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律師收費為什么不給發票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律師收費為什么不給發票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可以。首先,律師收了律師服務費,應當及時出具發票。如果給了錢,不給發票,這不是不合理的說法,而是嚴重違規。另根據法律規定:律師服務費、代委托人支付的費用和異地辦案差旅費由律師事務所統一收取。律師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費用。 此外,私下收費是違法的,可以向當地律師協會或司法局反映投訴。數額嚴重的,構成犯罪之嫌。因為律師事務所是營業稅的納稅主體,律師受托代理的案子應當遵循國家的發票管理辦法開具由稅務機關監制的發票。否則,就是涉稅違法行為。除了向律師協會、司法局投訴以外,還可以向當地主管地稅機關進行了投訴,由稅務機關進行協調或處理。當然,還可以繼續向代理律師提出提供合法有效發票的要求,因為你索要發票的要求是正當合理的,并且你的這一要求是有法律法規依據的。此外,《律師法》第四十條還規定:律師在執業活動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1,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費用,接受委托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利益。
2,利用提供法律服務的便利牟取當事人爭議的權益。
3,接受對方當事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利益,與對方當事人或者第三人惡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權益。服務費發票:服務費就是服務行業提供給你一定業務之后所收取的費用,而所開的發票,是針對非增值稅的一些勞務等而言的。服務費的稅收的稅率是以總價來征收,和增值稅不同計稅。服務業是指利用設備、工具、場所、信息或技能等為社會提供勞務、服務的業務。我國的服務業,按照國民經濟部門分類,是指第三產業中的一部分,它包括飲食、住宿、旅游、倉儲、寄存、租賃、廣告、各種代理服務、提供勞務、理發、照相、浴池以及各類技術服務、咨詢服務等業務。服務業的征稅范圍包括:代理業、旅店業、飲食業、旅游業、倉儲業、租賃業、廣告業、其他服務業。
一般而言,代理律師不會替當事人去繳納案件訴訟費,也就不可能取得訴訟費發票。訴訟費屬于行政收費,會開出收據,不會開發票。
代理律師會告知當事人去繳納訴訟費的時間和銀行,由當事人自行繳納,獲取的行政費用收據也由當事人自己管理。
律師費通常都是委托人支付,通俗講就是誰請律師誰付費。但是在部分案件中,比如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了律師費承擔主體的,或者在某些商標權、專利權等知識產權案件等,原告在訴狀中要求被告承擔因調查、制止侵權行為而發生的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的,法院可以判決由敗訴方承擔。
另外如果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有約定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則在起訴或仲裁時,關于律師費的訴訟請求一般都會得到支持。因此,合同雙方在擬定合同時,可以將律師費列為違約賠償內容中,甚至可以將律師費的承擔方式、承擔標準也詳細列明。在擬定這樣的違約條款時,須特別注意必須明確寫明“律師費”。原告在起訴時必須提交與律師事務所簽訂的委托合同和律師事務所開具的律師費發票作為律師費支付的證據。但是支持的具體數量會取決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權,根據案件性質酌情支持,通常法院會支持“合理”的律師費用,而并非全部的費用。
通常情況下,律師費由聘請律師的人負擔.但在一些特殊情形下,也可以主張由敗訴方承擔;
1、合同約定由違約方承擔律師費2、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案件3、擔保權糾紛案件4、人臉信息侵權案件5、著作權侵權案件6、商標權侵權案件7、專利權侵權案件8、網絡侵權案件9、生態環境侵權案件10、不正當競爭案件11、在知識產權侵權訴訟中濫用權利12、存在虛假訴訟、惡意訴訟等明顯不當行為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律師收費為什么不給發票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律師收費為什么不給發票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