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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時間,隨著高溫的到來,越來越多的騎行者選擇電動車出行,快捷又省力。為進一步加強非機動車管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增強廣大群眾交通安全意識,6月29日,雨花交警大隊組織警力對非機動車違法行為開展專項整治。電動車靠近淮安路,車流相對集中。
“我當時急著出去,忘了帶頭盔。”“共享電動自行車沒有頭盔,所以沒帶……”上午9點,在淮安路與育才街交叉口,幾名未戴頭盔、非法攜帶的電動自行車車主人們被逮捕了。停止。按照規定,他們將選擇學習抄寫河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相關規定或志愿擔任交通協調員20分鐘。半小時內,執法交警查處非機動車違法案件3起、未佩戴安全頭盔案件18起。
騎電動自行車佩戴頭盔已成為交通安全常識。記者在路上看到,經過一段時間的常態化宣傳和管理,現在大部分電動車駕駛人都能夠按照要求正確佩戴頭盔,但仍有一部分人是幸運的。尤其是,很多共享電動車的人都以“車上沒有配備頭盔或者頭盔太臟”等理由不戴。也有一些司機戴了頭盔但沒有系安全扣。雨花交警大隊三中隊隊長王濤說:“從處罰上來說,不戴安全扣和不戴安全帽是一樣的。如果戴了頭盔但不扣安全扣,發生交通事故后頭盔掉落的后果是一樣的。對于電動車違法者來說,懲罰不是目的,交警部門希望加強對這些人員的教育,讓他們認識到佩戴安全頭盔的重要性,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識!”
駕駛電動自行車不戴頭盔的理由有千百個,但戴頭盔的理由只有一個:安全!相關研究結果表明,發生事故時,騎行頭盔能吸收大部分沖擊力,起到緩沖吸震的防護作用,可降低受傷人員比例70%、死亡率降低40%。頭部受傷率是戴頭盔的2.5倍,不戴頭盔致命傷率是戴頭盔的1.5倍。對于電動汽車駕駛員來說,頭盔相當于汽車駕駛員佩戴的安全帶,是騎行者遇到危險時的最后一道防線。
記者:鐘瑩
編輯:美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