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遺囑繼承和法定繼承是處理遺囑最常見的兩種方式。顧名思義,遺囑繼承是指根據死者生前所訂立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遺囑,由指定的特定繼承人對遺產進行繼承;而法定繼承是指遺產由指定的繼承人繼承,當死者尚未處分遺產時,將按照法律規定由特定范圍的繼承人繼承。
根據規定,如果第一順序繼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尚在世,則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如果沒有配偶、子女、父母,但有兄弟姐妹、祖父母、第二順序繼承人健在,則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對于遺囑繼承和法定繼承,《民法典》第1123條規定,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和贍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因此,繼承開始后,一般按照法定繼承處理。但遺囑人立有合法有效遺囑的,必須按照遺囑繼承辦理,不能按照法定繼承辦理。也就是說,繼承開始后,遺囑繼承優先于法定繼承。
遺囑繼承具有以下特點:
一是優先,即遺囑繼承優先于法定繼承;
二是形式,即遺囑繼承必須采取《民法典》規定的嚴格形式才有效。
同一順序的繼承人繼承的遺產份額一般應當相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和贍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條第一項:順位繼承人繼承的遺產份額,一般應當相等。
【相關案例】
如果父親去世了,孩子們需要承擔他生前的債務嗎?法院表示,“父子債務清償,死亡債務消滅”在一定的法律范圍內是可行的,但需要一定的條件。近日,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案件,判決委托人必須在繼承其父親遺產的范圍內向他人償還貸款本息。
張某向陳某借了2萬元,并開具借條,約定月利率2%,貸款期限5個月。后來,張某還沒還清貸款和利息就因病去世了。經核實,張某早已離婚,父母雙雙去世多年,張娜是張某唯一的女兒。因此,陳某請求責令張某在繼承其父親張某遺產的范圍內償還貸款本息。
庭審中,陳某提供了張某銀行卡交易明細的證據,證明張某死后留下了遺產,而這部分遺產曾由張娜繼承。同時,張某娜發表聲明,表示自己沒有繼承父親張某的遺產,自愿放棄全部繼承權,不承擔父親生前的所有債務,請求駁回陳某的訴訟。
法院認為,根據第《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號第1121條和第1124條:“繼承自死者死亡時開始。”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書面聲明;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張氏死后,遺產繼承開始。作為張氏唯一合法繼承人,張某娜在張氏去世后兩年內并沒有表示放棄繼承張氏遺產的意向。同時,陳某所舉的證據可以證明張某娜實際上繼承了張某的遺產。因此,張某娜應視為接受了繼承權,法院對她放棄繼承權的說法不予認可。
法官表示,“父子債務清償,死后債務清償”在一定的法律范圍內是可行的,但需要一定的條件。繼承人繼承遺產的,繼承人對債權人承擔責任的范圍以繼承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繼承人不負責償還超過遺產實際價值的債務。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不承擔死者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但繼承人不宜通過放棄繼承權來逃避償還責任。法院認定繼承人實際取得或者保留了繼承權,但仍表示放棄繼承權的意思,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行為有瑕疵的,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行為可以認定無效。他還是應該承擔繼承范圍內的責任。債務清償責任。
最終,法院判決張某娜在繼承張某遺產的范圍內向陳某償還貸款本息。
資料來源:綜合自現代快報、山東高院微信公眾號